海南省印發《關於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若干政策措施》
五大類20條政策措施支持城市更新
2025年06月02日07:34 | 來源:海南日報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一共五大類20條,從增強規劃引領作用、完善土地供給保障,到創新項目監管模式、強化資金多渠道保障等,形成一套完整的城市更新行動政策保障體系。
《政策措施》明確,各市縣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因地制宜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合理劃定城市更新單元,統籌指導、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比如,各市縣可採取單元+地塊分層級詳細規劃編制方式,按照急用先編原則,充分考慮城市更新實際需求,編制更新地區詳細規劃。
《政策措施》提出,實行城市更新存量用地用途轉換期政策,既有建筑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用於發展新產業、新業態,享受按原用途、原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5年過渡期政策,過渡期滿和涉及轉讓需辦理用地手續的,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城市更新可探索在各市縣轄區范圍內跨項目統籌、開發運營一體化的運作模式,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實施、統一運營。探索片區更新“肥瘦搭配”、跨項目統籌運作模式,對更新改造任務重、經濟無法平衡的,可與儲備地塊統籌聯動改造,實現綜合平衡。在推動城市更新過程中,涉及被征遷居民安置的,可採用房票安置或“以購代建”方式安置,鼓勵收購商品房用於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政策措施》還提出,支持更多民營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更新領域項目謀劃、建設和運營。鼓勵各市縣通過政企合作、特許經營、企業承包、自主更新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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