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守好集體“錢袋子”
海南省集中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問題

在昌江黎族自治縣,每個村集體的“三資”(資金、資產、資源)數據,都能通過手機上的昌江陽光鄉村公共平台查詢到。“現在我們村集體的每一筆收入都能在平台上查到,大家覺得很放心。”近日,昌江烏烈鎮道隆村村民梁小玲說,有了平台后,村裡的財務管理更加規范,大家對村集體的信任度也提高了。
建立縣級(市級)、省級“三資”監管平台,建立財務財套,實現“三資”全過程監管,是我省集中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問題的措施之一。今年以來,省農業農村廳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牽頭開展集中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不到位問題,確保群眾款項應得應用。
我省農業系統主要針對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合同、農村集體違規出借資金3類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如通過推進“村(組)財鎮管”,推動村組兩級集體賬戶納入“三資”監管平台,實現村組“資金”全過程線上監管。省農業農村廳還聯合省財政廳推動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向村小組延伸,進一步規范村小組資金的收支和報賬程序。
針對集體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問題,省農業農村廳多次召開會議部署推進各市縣收集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合同,將合同文本掃描件上傳至省級“三資”監管平台,在此基礎上梳理合同條例不合規、文本不規范等問題合同並進行整改,保障村民合法利益。通過集中整治行動,省農業農村廳要求各市縣農業農村管理部門著力排查違規出借資金問題,指導市縣聚焦未經民主程序出借資金、未按期收回本金或利息及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違規出借資金3類問題開展排查整治。
規范農村集體“三資”需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省農業農村廳與省林業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村組集體土地流轉合同的通知》和《關於明確村組集體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時地上附屬物處置方式的通知》,制定分類處置措施及地上附屬物處置方式,為各市縣集中整治“兩超一不”(超低價、超長期、不規范)問題合同提供工作指引。省農業農村廳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機器管“三資”綜合平台數據接入規范》,正在推動三亞、儋州、萬寧三地平台與省級平台互聯互通。此外,《海南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提質增效若干措施(送審稿)》正在研究起草中,將結合我省農村集體“三資”現狀,對集體“三資”監管提出明確要求。下一步,省農業農村廳繼續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聯合省紀委監委、省財政廳、省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加強調度督導,全力推動任務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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