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跨境資產管理試點啟動在即
人民網海口7月30日電 (記者李學山)7月30日,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舉行2025年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由該行等五部門聯合制定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資產管理試點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將自8月21日起生效,生效之日起180日為試點初期。
海南自貿港跨境資管業務試點是繼QFII(包括RQFII)、滬港通、深港通、滬倫通等后,又一種允許境外投資者投資於中國金融市場的路徑,是海南自貿港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的系列舉措之一。
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外匯管理處處長張園園時表示,《實施細則》是在此前出台的“資管新規”(《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總體框架下,聚焦如何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海南自貿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管產品。簡單來說,《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涉及哪些境外投資者可以投,可以投資哪些產品,用什麼賬戶投資、資金如何進出,如何防控風險以及如何落實境外投資者保護等方面。
據介紹,《實施細則》具有多項亮點。一方面是投資主體多元化,跨境資管試點面向全球的境外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投資者。 另一方面是投資產品范圍廣,涵蓋風險等級在R1-R4的証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公開募集証券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
此外,投資賬戶方面亦比較靈活,境外投資者可在海南自貿港內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及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等,通過上述賬戶可以購買試點資管產品。
為保障試點規模穩妥有序。人民銀行設定初始試點總規模,即境外投資者購買的試點資管產品資金淨流入規模上限為100億元人民幣,后期可根據海南自貿港經濟金融發展形勢、國際收支形勢、市場實際需求等,動態調整規模上限。
下一步,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將繼續支持實體經濟用好海南自貿港金融開放創新政策,不斷提升金融政策效應,推動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更好地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和實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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