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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量高 惠及面廣 海南權威部門深入解讀封關政策及配套措施

2025年07月31日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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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海南省新聞辦公室供圖

7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后,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政策及配套措施陸續出台。省新聞辦公室29日下午舉行新聞通氣會,邀請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海口海關、省口岸辦有關負責人,對海南自貿港封關政策及配套措施進行深入解讀。

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7月23日,商務部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清單》(以下簡稱《禁限清單》),明確自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

省商務廳對外貿易處處長張富明介紹,《禁限清單》是國家支持海南自貿港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在我國現行貨物貿易管理模式的基礎上作出的全新探索。《禁限清單》對部分進口貨物管理作出開放安排。當前我國實施進口許可証管理貨物共119項,其中消耗臭氧層物質45項,舊機電產品74項。綜合考慮環保、安全和監管風險等因素,除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及舊船舶、苯胺印刷機、硒鼓、X射線管等部分貨物外,對其余60項舊機電產品自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進口取消許可証管理,即企業自“一線”進口上述貨物時無需申領、提交進口許可証。上述開放安排覆蓋約80%的舊機電產品,主要涉及醫療、工程、印刷、農業、電力、焊接等領域,能為生產型企業生產自用提供便利。

張富明介紹,《禁限清單》的實施,有利於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近年來,國家逐步加大對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保稅維修業務的支持力度,使我省的保稅維修政策優於全國其他地區。一是在適用范圍上,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均可開展“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二是在維修品類上,相關企業可同時開展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和《禁限清單》執行例外措施的保稅維修業務,未來可形成政策優勢,有力促進外貿新業態發展﹔三是在評估程序上,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開展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和《禁限清單》執行例外措施的保稅維修業務,由海南省自行評估后開展,進一步精簡了評估程序。

有利於推動加工增值備案企業使用海南自產貨物

7月23日,海關總署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免關稅貨物稅收征管暫行辦法》提出,“經認定的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產貨物價值可從境內採購料件價格中扣除。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產貨物認定辦法由海南省商務廳牽頭研究制定並報國務院相關部門備案”。為保障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實施,經批准,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項下海南自產貨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

省商務廳自貿港改革發展處處長李春林介紹,《認定辦法》明確海南自產貨物認定為自願性事項,僅適用於加工增值備案企業增值率的計算,且隻有採購經認定的海南自產貨物,該貨物價格才能從境內採購料件價格中扣除,納入增值成分﹔明確海南自產貨物認定標准,包括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完全獲得、生產的貨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嚴格界定了海南自產貨物的來源范圍。

李春林介紹,《認定辦法》具有三方面的鮮明特點:

一是經認定的海南自產貨物價格可以從境內採購料件價格中扣除。封關運作前,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試點企業採購的所有境內料件,均需計入境內料件價格。封關運作后,加工增值備案企業採購經本辦法認定的海南自產貨物,其價格可以從境內採購料件價格中扣減,從而有利於推動加工增值備案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海南自產貨物。

二是海南自產貨物認定申請審核全程線上高效辦理。依托“單一窗口”,建設相關功能模塊,實現海南自產貨物企業申請、市縣初核、省級復核等程序全部線上辦理﹔推行相關單位並聯審核模式,明確各環節辦理時限,提高審核效率﹔實行審核后網上公示,動態調整《企業(貨物)名錄》,接受社會廣泛監督,體現公開公正。

三是實行電子台賬+海關備案全流程管理。海南自產貨物企業在“單一窗口”建立供貨電子台賬,加工增值備案企業也在同一平台填報採購信息,並推送至海關智慧監管平台備案﹔海南自產貨物購、銷、存等數據全部在系統線上流轉,對納入增值成分的貨物的年供貨量,以企業申請認定時的年產能(量)為上限,進行總量自動控制,海南自產貨物使用的管理效率大幅提升。

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制度體系將基本確立

7月23日國新辦新聞發布會后,財政部印發《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貨物流通稅收政策》)與《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征稅商品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征稅目錄》)兩項政策。

《貨物流通稅收政策》規定“享惠主體的確定程序,包括認定標准、認定部門和管理要求等具體管理措施,‘零關稅’貨物的具體管理措施,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理標准、處理辦法、聯合懲戒措施等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商有關部門明確”。根據上述規定,為確保封關運作核心政策的平穩落地,7月25日,省政府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貨物享惠主體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省財政廳副廳長周正介紹,《貨物流通稅收政策》自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屆時現有進口“零關稅”政策將納入封關后的貨物稅收政策一並實施,這樣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制度體系將基本確立。與封關前“零關稅”政策相比,《貨物流通稅收政策》主要有三個方面亮點:一是“零關稅”商品覆蓋面顯著提高。全島封關運作以后,進口“零關稅”商品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由進口征稅商品目錄取代此前的“零關稅”商品正面清單。“零關稅”商品范圍將由目前的1900個稅目擴大至約6600個稅目,約佔全部商品稅目的74%,這比封關前提高了近53個百分點。二是享惠主體范圍也明顯擴大。目前,進口“零關稅”政策僅允許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事業單位作為享惠主體,全島封關運作之后,享惠主體將基本覆蓋全島有實際進口需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還有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三是政策的限制條件進一步放寬。封關運作以后,進口“零關稅”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於企業自用,可以在享惠主體間自由流通,免於補繳進口稅收,這對於延伸島內的產業鏈條,增強產業競爭力,形成產業集群效應,具有積極意義。

周正介紹,與封關前“零關稅”清單相比,《征稅目錄》主要有兩個方面亮點:一是正面清單變負面清單。現行3張“零關稅”清單主要以正面清單方式明確了“零關稅”進口的貨物范圍,征稅商品目錄改為負面清單方式,將有利於實施更加全面、系統化的“零關稅”制度安排。二是“零關稅”商品數量顯著增加。進口征稅商品清單內貨物,共2323個商品稅目,目錄外可“零關稅”進口的商品稅目6600多個,佔所有商品稅目的比例約為74%,比現行3張“零關稅”清單,新增了4700多個商品稅目,提高了近53個百分點,輻射范圍更廣、涉及領域更寬,“零關稅”水平大幅上升,進一步提升了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水平,彰顯了我國堅定不移擴大高水平開放的決心。需要說明的是,征稅商品目錄並不會一成不變。全島封關運作后,財政部將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和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需要,不斷擴大“零關稅”商品范圍,適時調整進口征稅商品目錄。

周正介紹,《辦法》是《貨物流通稅收政策》的配套文件。根據《辦法》認定的享惠主體,可依照《貨物流通稅收政策》規定申報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辦法》在研究制定過程中,結合了誠信海南和智慧海南的建設目標,考慮了自貿港稅收風險的防控要求,同時依托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構建了“線上+線下”的多部門聯動管理機制,主要有三方面亮點:一是強化信用管理。將未被納入“經營(活動)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海關失信企業名單”等作為認定享惠主體的條件,充分發揮信用導向作用,有效促進誠信體系的建設。二是強化智慧管理。申報主體需填寫的登記注冊信息、海關備案編碼等由大數據接口自動導入,並且將“零關稅”進口貨物享惠主體資格認定的申報、審核、反饋、申訴四個主要環節全部集成到線上系統一站式操作,強化了數據的共享,提升了政府服務管理的質效。三是建立會商機制。一方面,解決相關部門審核問題。在審核時遇到未明確的情形或對相關資料難以准確判定的,可通過會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另一方面,解決相關主體爭議問題。相關主體對審核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由會商機制解決。通過工作會商機制,強化了部門間的聯動協作,切實保障相關主體的訴求得到公平公正解決。

“總的看,上述政策有利於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生產成本,也將激發市場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周正說。

海關監管更加突出貿易自由便利,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

7月23日,海關總署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監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工增值免關稅貨物稅收征管暫行辦法》兩個政策文件。

海口海關副關長田濤介紹,《監管辦法》明確了全島封關后的海關監管要求,《加工增值內銷免關稅貨物稅收征管暫行辦法》明確了加工增值的計算方法以及計算公式中各組成要素價格的確定方法、企業申請享惠需要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等內容。總體來說,封關運作后,海關監管更加突出貿易自由便利,監管制度設計上總體體現“一線”放開什麼,“二線”就管住什麼,做到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同時,將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適用范圍逐步擴大,提升政策優惠空間,更好惠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主體。

田濤介紹,封關后,除依法需要檢驗檢疫或者實行許可証件管理的貨物外,海關將對進口“零關稅”貨物、保稅貨物等按規定實施徑予放行。徑予放行是海南自貿港“一線”進口的一種通關便利模式,早在2020年6月,該項政策就率先在洋浦保稅港區開展試點,並逐步擴大到海口綜合保稅區、海口空港綜合保稅區和洋浦經濟開發區。一般進口報關單需要申報105項數據,符合徑予放行的貨物限定為不涉証、不涉檢的“零關稅”貨物或保稅貨物,為此簡化申報項目到33項,企業僅填報必要的貨物信息,大幅壓縮申報項目。由於徑予放行貨物不涉檢、不涉証、不涉稅,風險較低,一般被布控查驗的可能性較小,貨物可快速放行。

田濤介紹,海關在“二線”僅對“零關稅”貨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貨物、放寬貿易管理措施等三類貨物實行管理,大多數貨物及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出島仍按現行規定管理。在“二線口岸”設置海關監管通道和非海關監管通道。海關在海關監管通道對三類貨物實行管理,其他國內流通貨物經非海關監管通道通行,按現行規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與內地貿易往來。對三類貨物海關創新實施“分批出島、集中申報”通關模式,企業可先辦理貨物“二線”出島手續,后續再集中辦理報關申報手續,有效提高通關效率。此外,為進一步簡化“二線”出島申報手續,海關大幅壓縮“二線”出島申報項目,“二線”報關單項目從105項簡化至42項。

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進一步優化

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作為海南首創性政策,實施4年來試點范圍逐步擴大。海口海關副關長田濤介紹,此次結合實施情況對政策進一步優化完善,封關后政策主要在四方面做了調整優化:

一是放寬了企業享惠門檻,取消對享惠企業鼓勵類產業“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限制條件,部分鼓勵類產業營收佔比達不到總營收60%以上的企業也可適用政策享惠。

二是擴大了進口料件范圍,在此前僅允許保稅貨物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將“零關稅”貨物納入適用范圍。封關后,企業進口“零關稅”貨物開展加工也可適用政策免關稅,可有效發揮“零關稅+加工增值”疊加效應。

三是將海南自產料件納入增值部分,經認定的海南自產貨物(自產貨物的認定由海南省負責)價值可從境內採購料件價格中扣除,相當於將自產貨物價值納入增值部分,更有利於企業加工制成品增值率達到或超過30%,享受免關稅政策。

四是擴大了加工增值累計的適用范圍,試點期間允許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深加工結轉總體增值超過30%的貨物內銷適用加工增值政策,封關后保稅累計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擴大到全島,鼓勵企業拓展延伸產業鏈條。

打造與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海關智慧監管模式

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后,海關監管范圍從“一線”延伸至“二線”,通關便利化要求更高。海口海關副關長田濤表示,海口海關將進一步創新監管模式,按照“智慧監管、信用監管、順勢監管、協同共管”的思路,著力打造與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海關智慧監管模式,實現高效精准監管,促進口岸快速通關。

一是實施智慧監管。建設海關智慧監管平台,打造基於大數據的智慧監管體系,已與有關部門建立數據共享機制,29.7億條數據進入大數據池,建立147個風險特征庫,搭建93個數據模型,開發“零關稅”、加工增值、離島免稅等智慧監管場景,應用智能定位、人臉識別等新技術,實現自動化監管、智能化預警。在“二線口岸”運用智能化檢查設備提升監管效率。目前,10個“二線口岸”均配置H986等智能化檢查設備,被布控查驗的貨物優先運用H986實施無侵入式查驗。

二是實施信用監管。會同省營商廳建立“二線口岸”信用通關制度,對全省7萬多家外貿經營主體實施信用分類管理,AEO企業享受最低查驗率、最少稽核查頻次、適用“分批出島、集中申報”等便利化措施﹔“白名單”企業適用“分批出島、集中申報”等便利化措施,適用低查驗率,減少稽核查頻次﹔重點關注名單企業增加抽查比例,實施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措施。已聯合省營商廳建設“二線口岸”信用監管平台,接入交通、銀行、市場監管等20余家單位的信用數據321萬條,完成6個“二線”信用通關場景建設。

三是實施順勢監管。將海關監管有效嵌入到貨物現有出島流程中,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站放行”﹔依托“一企一賬”“一物一鏈”大數據池,綜合運用智能風控模型,開展風險研判,根據風險研判下達預定式布控指令﹔加強與安檢部門合作,依托機檢圖像下達即決式布控指令,提升監管效能。

四是實施協同共管。與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合作,建立享惠主體資質備案、運營管理、違規處置、聯合懲戒等“零關稅”、加工增值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推動完善反走私聯防聯控機制、建立“二線口岸”非海關監管通道協同機制,設關地與非設關地、監管通道與非監管通道有效聯動,確保管得住、通得快、效率高。

“二線口岸”多措並舉保障通關效率

省商務廳副廳長兼省口岸專班辦副主任黃永紅介紹,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貨物進出“一線”、“二線”及在島內流通稅收政策的通知》《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征稅商品目錄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自由貿易港監管辦法》《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清單》等文件精神,大多數貨物以及所有的人員、物品、交通運輸工具等進出海南島,仍按現行規定管理。對於需要查驗的貨物,“二線口岸”在通關服務方面將多措並舉,保障通關效率:

一是構建“一站式通關”模式。企業可以通過線上提前申報貨物出島信息,海關、安檢等部門在“二線口岸”協同作業並下達放行指令,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站放行”。

二是實施“前推后移”。將原本在港口內實施的出島農產品檢測、通行附加費征收等管理事項,前推或者后移至“二線口岸”以外的區域開展,避免造成擁堵。

三是加強智慧監管。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方法,加強海關、海事、邊檢、口岸運營單位等智能化建設,實現信息互通和監管互認。

四是強化信用管理。建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服務體系,對於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減少查驗頻次,方便快速通關。

黃永紅介紹,各市縣政府已根據屬地“二線口岸”實際,制定了各“二線口岸”運行管理細化措施。下一步,海南省將持續推進“二線口岸”相關工作,將分領域、分層次組織開展“二線口岸”運行管理相關培訓工作,同時持續在各“二線口岸”開展常態化壓力測試。

來源:海南省新聞辦公室

(責編:劉楊、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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