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勵地方政府收購存量商品房用於保障性相關住房

人民網海口8月15日電 (記者李學山)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有關調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一《通知》主要從供給和需求兩方面進行優化調整。在供給端,多渠道支持盤活存量房地產用地和用房:一方面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收購存量商品房用於保障性相關住房,另一方面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服用地“商改住”和商辦用房轉安居房、租賃住房予以政策支持等。在需求端,多方面釋放並滿足引進人才和本地居民家庭住房需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准、支持多孩家庭購房、支持居民換購改善住房、支持引進人才申領購房及住房租賃補貼等。
據海南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下半年以來,房地產市場發生積極變化,海南省加力推出一攬子增量政策,隨著政策效應顯現和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海南房地產市場企穩回升態勢初顯,2024年主要運行指標優於全國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商品房銷售面積、銷售金額等實現正增長。
與此同時,隨著自貿港建設成型起勢,越來越多的人才引入海南,和本地居民共同投身自貿港發展建設浪潮。為更好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進一步滿足海南省本地居民和引進人才住房需求,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發揮房地產業在穩經濟、促投資、保消費方面的重要作用,海南省住建廳持續關注市場走勢,先后多次組織召開座談會,會同各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儲備增量政策,於8月12日聯合多部門印發《通知》。
《通知》共4方面9條政策,在支持盤活存量房地產用地和用房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加大專項債、公積金增值收益等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對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方面提出有關支持政策。二是對《關於盤活存量商服用地和商辦用房的意見》中,商服用地“商改住”和商辦用房轉安居房、租賃住房等政策予以明確,擴大政策知曉面。三是鼓勵商品住房去化期高的市縣,在城市更新實施中優先採用房票安置或“以購代建”方式安置。
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一是落實《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精神,取消海南省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准。二是支持多孩家庭購房,申請商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對家庭擁有的套數認定核減一套,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核減后的套數認定標准執行住房信貸政策。三是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對在同一市縣出售自有住房之日起一年內,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對其出售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著力滿足引進人才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確,引進人才已享受各市縣推出的專項購房補貼政策,可繼續申領引進人才購房補貼﹔對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給予住房租賃補貼。
優化相關審批措施方面,《通知》提出,一是明確對因技術原因不宜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新建項目,由省裝配式建筑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專家審核,經審核同意的可不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二是優化現房銷售節點。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進一步優化現房銷售節點,由海口市先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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