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深化改革!海南出台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新規
2025年09月01日10:58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9月1日電(枉源) 9月1日,記者從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優化經營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推動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深化經營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統籌准入便利和風險防控,推進登記注冊標准化、規范化和便利化。
《辦法》明確了三種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方式,分別為“自主申報承諾制”“非自主申報承諾制”和“一址多照”。申請人如選擇自主申報承諾制,所填信息將與標准地址庫中的不動產登記信息、“一標三實”基礎信息等進行在線核驗,通過后免於提交使用証明。若選擇非自主申報承諾制,則需上傳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証明,以防范虛假申報風險。
新規突出制度創新,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制度規范切實解決實際問題。一方面,規范了住所証明材料提交要求,明確不適用自主申報承諾制的情形,並根據使用自有房屋、租賃他人房屋、自建房轉變用途等不同情況,區分提交不同的証明材料。另一方面,規定僅通過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平台內經營者,若其住所地在海南省,可在本省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同時,省營商環境主管部門將聯合省大數據發展中心等多部門,建立健全地址動態更新協同工作機制,推動登記平台與標准地址庫對接。此外,“一址多照”申報也得到進一步規范,在充分釋放住所資源的同時,有效防范經營主體虛增風險。
在事中事后監管方面,《辦法》明確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監管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不同方式提供住所登記或經營場所備案的市場主體,實施不同比例和頻次的抽查檢查,推行差異化監管,增強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確保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責編:蔣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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