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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涉稅專業服務規定》1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0月31日18:27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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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口10月31日電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獲悉,《海南自由貿易港涉稅專業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個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將為海南自貿港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支撐,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規定》共23條,以促進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為目標,在國家管理規定基礎上創新制度設計,從多方面構建完善體系。在基本框架制度方面,《規定》借鑒資產評估法、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精神,明確服務范圍——在自貿港接受委托提供涉稅服務的均適用本法規,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涵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等。服務內容包含納稅申報代辦、一般稅務咨詢等七類,其中專業稅務顧問、稅務合規計劃、涉稅鑒証、納稅情況審查屬於特定涉稅專業服務。

為對接國際通行規則,《規定》明確開展跨境人員涉稅服務、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涉稅服務等自貿港特色業務,允許境外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按國家及自貿港規定參與本地服務,鼓勵行業協會搭建國際化、數字化平台,推動服務銜接國際規則、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在服務保障上,《規定》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借鑒國外制度經驗,建立涉稅專業服務信任制度,稅務機關對機構和人員出具的業務報告、專業意見等予以必要誠信認可與專業信賴。同時,《規定》要求稅務機關建立稅務機關、行業協會、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定期聽取意見、解決問題、反饋信息。對信用等級較高的機構,稅務機關將依托信息化平台提供批量申報、信息報送等便利﹔對信用優的機構和人員,實行專區、專窗、專人服務。

監管層面,《規定》構建多方合力格局。稅務師行業協會需加強自律和誠信建設,發揮專業人士示范引領作用﹔稅務機關建立以實名制為基礎的信用管理與風險管理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聯動監管﹔海關則依照國家規定,對提供關稅及海關代征稅收相關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實施監管。(李學山、劉碧波)

(責編:劉楊、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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