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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7起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典型案例

2025年11月20日12:20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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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口11月20日電(枉源) 為規范電動自行車行業秩序,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著力打擊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強化警示教育震懾作用,實現“查處一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日前,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典型案例(第九批):

案例1:海口市瓊山區徐清華摩托車修理店未建立電動自行車進貨、銷售台賬案

2025年8月2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海口市瓊山區徐清華摩托車修理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電動自行車未建立進貨、銷售台賬。

經查,當事人所售電動自行車購自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關情況有當事人供述及銷售出庫單佐証。當事人未能提供該電動自行車的進貨、銷售台賬,執法人員收集相關証據,確認其存在未建立進貨、銷售台賬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2025年11月3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東方市東海晨暉車行銷售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6月20日,東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東方東海晨暉車行進行檢查,發現該車行銷售的2輛電動自行車鞍座超過350mm,且整體外觀與隨車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証》參數信息不一致,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第6.1.5條“電動自行車的尺寸限值應當符合下列要求:b)鞍座長度小於或等於350mm”的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東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移交涉嫌行政違法線索,2025年8月26日,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海口市秀英區天利虹騰實業有限公司銷售非法加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4月23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於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秀英大道3號的海口天利虹騰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非法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經查,當事人為2輛電動自行車加裝了車尾支架與加長坐墊,並將車輛陳列於店內用於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宣傳《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后,當事人立即整改,拆除了涉事車輛上加裝的車尾支架和加長坐墊。

2025年7月14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海口市瓊山區文富電動車行銷售非法加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6月27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瓊山文富電動車行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非法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經查,該車行內2輛“雅迪”電動自行車整體外觀與隨車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証》參數信息不一致,當事人將2輛加裝坐墊、靠墊車尾支架與加長鞍座的電動自行車,陳列於店內用於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2025年7月29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海口市瓊山區摩友地帶修理店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8月5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瓊山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瓊山摩友地帶修理店進行執法檢查,在該修理店內發現兩輛已拆卸的電動車,其中一輛為兩輪電動摩托車,另一輛為小牛牌電動自行車,經調查認定,當事人在店內對其電動自行車進行了非法改裝。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2025年9月26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屯昌縣屯城鎮海川天天電動車維修店銷售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5年8月14日,屯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屯城鎮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全鏈條整治時發現屯昌屯城海川天天電動車維修店正在銷售經改裝后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准的電動自行車。經查,該維修店銷售的非法改裝鞍座和尾箱的電動自行車2輛。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2025年8月27日,屯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將改裝車輛恢復原狀,並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7: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盛英電動行銷售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12月18日,陵水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陵水英州盛英電動行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2輛電動自行車存在加裝靠背等行為,其鞍座長度達570mm,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第6.1.5條“電動自行車的尺寸限值應當符合下列要求:b)鞍座長度小於或等於350mm”的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款的規定,陵水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移交涉嫌行政違法線索,2025年3月20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法案件查處力度,通過高頻次執法檢查、典型案例公開曝光等方式,對非法改裝、加裝等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為進一步凝聚社會監督合力,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相關違法線索,誠邀廣大消費者、企業及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共同維護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與安全。

舉報電話:12345

(責編:蔣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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