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基 立法賦能 —— 海南自貿港建設跑出制度創新加速度
人民網海口12月19日電 (記者毛雷)自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頒布實施以來,海南始終錨定 “1348” 戰略框架,統籌用好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經濟特區法規和一般地方性法規制定權,因需、應時、統籌、有序推進立法工作,以 “三基” 為核心構建自貿港法規體系。
截至12月18日,全省已出台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定152件,其中自貿港法規55件,讓自貿港建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為高水平開放與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法治動力。
立法破冰:打通貿易投資自由便利 “快車道”
封關運作准備是自貿港建設的關鍵任務,而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則是核心突破口。海南精准聚焦 “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動” 重點領域,以立法破解要素流動壁壘,既保障各類生產要素便捷高效流動,又構建起堅實有效的風險防控體系。
在市場環境規制方面,海南率先出台全國首個公平競爭條例,配套制定企業破產程序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系列法規,為市場主體投資經營、公平競爭搭建起完備的制度框架,其中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設成效顯著,獲得國家部委高度認可。國際商事糾紛解決領域,通過制定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干規定,主動對接國際仲裁通行規則,探索開展臨時仲裁,讓海南的仲裁服務更具國際化競爭力,為跨境貿易投資提供高效糾紛解決路徑。
土地要素保障的立法創新同樣亮眼。土地管理條例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又創新土地供應和利用方式﹔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構建起全域全要素全周期全體系的規劃管理體系,大膽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証,推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和豁免制度,大幅簡化審批流程。針對閑置土地處置難題,閑置土地處置若干規定首創階梯比例征收土地閑置費標准,為 “半拉子工程” 等低效用地處置提供了可操作的海南方案。
藥品進口與投資准入領域的立法突破,進一步釋放開放活力。藥品進口便利化若干規定變通調整藥品管理法相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取消《進口藥品通關單》要求,讓境外藥品更快進入海南市場﹔外商投資條例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若干規定進一步放開外商投資准入,全力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而口岸管理服務條例的實施,則讓口岸運行更安全高效,通關便利化水平持續提升,為貿易往來掃清障礙。
立法護航:繪就營商環境優化 “新圖景”
營商環境是自貿港的 “核心競爭力”,海南以多元立法舉措為抓手,持續發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全力保護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提振市場信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瓊發展更安心、更舒心。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出台,構建起全鏈條政務服務體系。政府依法履約機制與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處理機制同步建立,政務服務和執法行為得到全面規范,實現了政策梳理發布、精准推送、解讀解答、申報兌現、評價跟蹤的全鏈條一網通辦,讓企業辦事告別 “多頭跑、反復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社會信用條例創新規定編制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構建起完善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誠信經營保駕護航,讓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
消費環境與市場競爭秩序的規范力度持續加大。海南制定全國首個反消費欺詐規定,將短斤缺兩、強買強賣等14種典型消費欺詐行為分類分檔設定處罰標准,有效遏制了市場亂象,消費環境持續改善,消費者滿意度穩步提升。而全國首個公平競爭條例的落地,則為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打破各類市場壁壘,讓市場競爭更充分、更公平。
商事糾紛解決效率的提升成為營商環境優化的重要亮點。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干規定、商事調解規定等法規的相繼出台,不僅大幅提升了商事糾紛解決效率,更增強了國際公信力,為市場主體營造了穩定、可預期的投資貿易環境,讓企業能夠集中精力投身生產經營。
立法賦能:激活高水平開放型經濟 “新動能”
圍繞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推動四大主導產業補鏈延鏈、優化升級,海南加快現代化產業體系立法步伐,同時激活重點園區 “主陣地” 作用,為建設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筑牢法治支撐。
新興產業在立法保障下蓬勃發展。海南出台全國首個游艇產業促進條例,放寬游艇登記主體范圍、進口游艇船齡等多項限制,創新游艇租賃經營新業態,為游艇產業發展鬆綁賦能﹔國際數據中心發展規定明確實施更開放的數據出境規則,助力游戲出海、來數加工等新業態快速成長,支持境內外企業在海南面向境外提供多元國際數據服務﹔促進種業發展若干規定提升種質資源進出便利水平,放寬種業市場准入,創新生物育種管理機制﹔科技開放創新若干規定聚焦創新資源聚集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科技開放創新注入強勁動力﹔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生物醫學新技術促進規定,則從要素保障到監管服務全方位發力,支持先行區創新開展生物醫學新技術轉化應用。
重點園區的法治保障不斷強化,成為產業發展的 “助推器”。海口高新技術開發區條例、三亞中央商務區條例、洋浦經濟開發區條例等法規,對園區產業發展作出引導性促進規定,為重點園區建設成為自貿港先行區示范區和高質量發展增長極打下堅實法治基礎。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醫療藥品器械管理規定創新監管模式,在全國首創醫療衛生服務與 “藥械化” 一體化監管,為園區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站在新的發展起點,海南將繼續統籌用好 “三個立法權”,聚焦 “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動” 等重點領域,主動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推動制度集成創新。
未來,商業航天、水產苗種、海洋經濟、車聯網等新產業新業態的立法將提上日程,以創制性、變通性立法破解改革難題、引領發展方向。海南正以立法為筆、以法治為墨,在自貿港建設的畫卷上書寫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大力度的改革開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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