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16條財政支持措施促進旅游消費
給予10項省重點系列體育賽事總額不超過8000萬元獎勵
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旅游消費若干財政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正式實施,有效期三年。
2025年12月31日,《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旅游消費若干財政措施》政策解讀暨2026年海南省招會招展招賽招演情況新聞發布會召開,省財政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等相關負責人對《措施》進行了解讀。
海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秀強介紹,這次印發的《措施》,是在2024年印發的《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基礎上,對相關支持措施進行了優化升級。《措施》分別圍繞體育賽事、文藝展演、入境旅游、產品開發等方面出台了16條財政支持措施。
在支持打造有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方面,《措施》明確,給予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環海南島國際大帆船賽等10項省重點系列體育賽事總額不超過8000萬元獎勵。在海南舉辦的國際級體育賽事,最高獎勵500萬元。在海南舉辦的全國級專業體育賽事和全國級群眾類體育賽事活動,最高獎勵300萬元。在4月—9月舉辦的,獎勵金額再上浮20%。
在豐富文藝展演供給方面,售票人數和售票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演唱會和音樂節,分別最高獎勵250萬元和200萬元。在4月—9月舉辦的,額外獎勵50萬元。同時,為加大演出活動的引進力度,對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且以海南為演出首站的演唱會和音樂節,額外獎勵50萬元。
對於旅游演藝項目,結合新開設項目的運營實際,對首年度運營的旅游演藝項目最高獎勵200萬元,對次年度運營的旅游演藝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同時,為支持做大做強已有的旅游演藝項目,對年度累計演出場次、觀眾人數等達到一定規模的,最高獎勵400萬元。
2025年海南入境游快速發展,接待入境過夜游客達590萬人夜,較2024年增長58%。為了進一步支持入境旅游發展,《措施》規定,我省年接待主要入境客源地游客排名前三的旅行社最高獎勵80萬元。邀請境外旅行商、旅游媒體等來瓊開展旅游產品線路踩線和採風的旅行社,最高獎勵10萬元。開發7天以上長線游產品且排名前三的旅行社最高獎勵100萬元。組織轉運乘坐中轉聯程航班的海外自由行散客來我省旅游,且排名前三的航司最高獎勵150萬元。
在旅游產品開發方面,全年累計服務游客總數達到一定條件且有市場主體運營的環島旅游公路交通項目,最高獎勵30萬元。給予開展郵輪旅游的郵輪公司最高30萬元航次獎勵,按運營天數每天給予最高30萬元天數獎勵﹔郵輪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給予入境游客每人次最高200元獎勵﹔為郵輪公司提供船舶代理業務的企業給予每個航次最高3萬元航次獎勵。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劉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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