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前 海南省退休職工需完成長護險代扣代繳授權
近日,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發布提醒:1月20日前,全省退休職工需盡快完成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代扣代繳授權手續,以確保自2026年1月起正常參保繳費,避免影響后續相關待遇享受。
長護險已在海南正式實施。該制度起步初期主要聚焦保障重度失能參保人員,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失能狀態長期持續6個月以上,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的重度失能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保障待遇包括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護和醫療護理服務,涵蓋居家護理、社區護理、機構護理等多種模式,具體包括飲食、排泄、清潔、穿脫衣物、功能維護、對症護理、生命體征監測、安全護理等20個生活照護項目,以及一般檢查、基礎護理、專項護理、康復等16個醫療護理項目。
據統計,長護險保障對象中八成以上為老年人,退休人員是該項政策的最大受益群體。
根據相關政策,退休職工自2026年1月起按月繳納長護險費用。繳費標准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0.15%。例如,若月基本養老金為4000元,則每月保費為6元。長護險保費經本人同意后授權由醫保經辦機構從醫保個人賬戶中按月代扣代繳,退休人員無需額外單獨辦理長護險參保登記。在職職工則由用人單位按月代扣代繳。
退休職工代扣代繳授權辦理途徑便捷多樣:一是退休人員可登錄“海南醫保”APP或小程序,按提示完成操作﹔二是不便使用手機的退休職工,可攜帶身份証至當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三是子女或親友可通過線上辦理渠道,填寫相關信息並在線簽署授權同意書,即可代為辦理。
根據《海南省長期護理保險管理辦法(試行)》,制度啟動當年(2026年),退休職工自2026年1月起按月參保繳費,繳費后,即可提出失能等級評估申請,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從4月1日起開始享受待遇。退休職工未按月連續參保繳費及未在制度啟動時參保繳費的,設置固定待遇等待期6個月。
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醫療保險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請廣大退休職工於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代扣代繳授權,保障1月份費用扣繳成功,確保從制度啟動起連續參保,避免產生待遇等待期。如有疑問,可咨詢當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或關注“海南社保醫保”微信公眾號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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