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發布
2026年02月05日12:49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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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截圖。
人民網海口2月5日電 (潘惠文、蔣成柳)2月5日,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進境商品時,只要在免稅額度和商品清單范圍內,即可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以及國內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這裡所指的島內居民,是指持有海南省身份証、海南省居住証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証件的境外人員。
島內居民憑本人有效身份証、居住証、社保卡或居留証件,可在指定經營場所不限次數購買清單內進境商品,並現場提貨。每人每年免稅購買金額累計不得超過1萬元人民幣。“零關稅”進境商品實行正面清單管理,清單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海南省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適時動態調整。
《通知》明確,指定經營場所是指具有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資格的免稅商店。
《通知》著重強調,島內居民購買的“零關稅”進境商品屬於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再次銷售。違反規定倒賣、代購、走私的個人,三年內不得購買且納入信用記錄﹔個人、單位構成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由海關依法處理或追究刑責﹔“零關稅”進境商品經營主體違規銷售的,也將依法依規處理處罰。該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責編:劉楊、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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