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稅務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涉案金額2.11億元
2026年03月02日18:16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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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海口3月2日電 (記者 李學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獲悉,近期,該局稽查局近期依法查辦了海南培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培創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涉案金額達2.11億元。
經查,2023年至2025年期間,培創公司在沒有真實業務交易的情況下,為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收取開票手續費。2025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認定該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463份,價稅合計2.11億元。2026年1月,該公司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虛開發票不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更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下一步,海南稅務部門將繼續深化稅務、公安、法院、檢察、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管理等八部門聯合打擊機制,保持對虛開發票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予以打擊,堅決維護稅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積極營造更加規范、公平、法治的稅收營商環境,護航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普法提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廣大納稅人應依法誠信納稅,切勿觸碰法律紅線。
(責編:蔣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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