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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代表團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

武維華馮飛劉小明出席

2026年03月09日08:12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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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海南代表團在住地舉行全體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

武維華、馮飛、劉小明、王宏、陳國猛、苻彩香、李鋒、李軍、王小雲、蔡強、葛國科、丁暉、周軍平、曹獻坤、呂妍、林豪、韋小麗、陳凡、林桓、景柱、黃海文、雷亞飛、蘇少洪、吳少玉等代表出席會議。戴軍、張毅列席會議。根據大會秘書處統一安排,大會秘書處法案組、文件簡報組相關同志繼續到代表團聽取意見、開展工作。

馮飛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通篇貫穿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法典化的方式將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理論、制度、實踐成果確認下來,突出系統集成、人民立場、精准務實,將為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是把黨在新時代的民族政策轉化為法律文本的重要舉措,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是一份高質量的法律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以法律形式鞏固了國家發展規劃在各類規劃中的統領地位,旨在通過法治手段保障國家戰略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推動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完全贊同。法律出台后,海南將認真抓好落實,堅持生態立省不動搖,深化生態文明法治建設,高質量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爭當美麗中國示范樣板﹔進一步規范海南民族事務治理,抓好海南民族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抓好省“十五五”規劃落地實施,加快啟動我省配套立法,優化全省規劃體系,為高標准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劉小明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將已經成熟的法治經驗固化為法律,為生態環境執法和司法提供完善法律依據,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自主的環境法知識體系,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和世界意義﹔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總結了新時代民族工作的歷史性成就和成功經驗,回應了基層實踐的現實需求,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提升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進步﹔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將規劃工作全面納入法治框架,為科學編制、審查批准、有效實施國家發展規劃提供法治保障。法律出台后,省政府將抓好貫徹落實,推動完善生態環境法治體系,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海南爭當美麗中國示范樣板﹔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支持民族地區振興,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過程中扎實推進各民族共同富裕﹔高水平編制和實施海南“十五五”規劃,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海南“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其他代表在發言中一致贊成三部法律草案,並結合各自工作領域提出意見建議。

(海南日報全媒體特派記者李磊 陳蔚林)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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