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長期護理保險今起全面兌現待遇
重度失能持續6個月以上通過評估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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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記者3月31日從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全省於4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重度失能人員即可享受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待遇。
據悉,長護險主要為因年老、疾病、傷殘導致長期失能,無法生活自理的參保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保障。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南長護險制度正式落地實施,4月1日起全面兌現待遇。
在籌資機制上,長護險實行基准費率與差異化分擔相結合,職工參保群體按0.3%基准費率執行,由單位與個人各按50%比例分擔﹔城鄉居民參保群體實行個人繳費與財政補助相結合,兼顧保障水平與籌資可持續性,切實減輕參保群眾負擔。
待遇保障方面,長護險聚焦長期重度失能群體核心需求,明確失能持續6個月以上、經專業機構評估認定為重度失能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待遇,不設起付線,實行分類保障、限額管理。
其中,職工參保人員待遇支付比例約70%,退休人員同步執行職工保障標准,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支付比例約50%,年度支付限額不低於全省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最大程度提升保障實效。
據悉,為確保制度平穩運行、待遇精准落地,我省建立全省統一的失能等級評估標准、經辦服務流程和定點機構管理體系,打造“線上+線下”一體化申請渠道。參保群眾可通過線下各級醫保經辦窗口、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線上海南醫保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提交失能評估申請,由專業評估團隊按照國家統一標准開展上門評估,評估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即可簽約享受護理服務待遇。
截至目前,全省參保人申請總數2565人,已提起評估申請1979人、完成評估1131人、待評估848人﹔在已完成評估的1131人中,選擇居家護理的有1065人,選擇機構護理的有66人。目前,全省已初步遴選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83家,開展長期照護師認定考評4批次,獲取資格証書863人。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省醫保系統將持續優化制度運行、細化經辦服務、強化機構監管,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引導符合條件的參保群眾及時辦理失能評估,確保4月1日起各項待遇精准兌現、直達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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