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買房可用父母公積金 海南構建“家庭代際互助”住房保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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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海口4月3日電(記者李學山)“父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現在可以提取出來幫子女付購房款了!”4月2日,在海南省新聞辦舉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子女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自2026年4月1日起,海南全面開展繳存人子女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這項新政的核心亮點,就是構建“家庭代際互助”的住房保障新格局,讓公積金賬戶裡的“沉睡資金”真正“活”起來,為年輕人安居海南“添一把火”。
近年來,隨著海南自貿港建設加快,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新市民涌入海南干事創業。然而,面對購房首付的資金壓力,不少年輕人感到“有心無力”。如何讓這些為自貿港建設打拼的年輕人早日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給出了新答案——讓父母的公積金也派上“上場”。
根據新政,在海南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父母,可以提取本人賬戶余額,用於支持子女在海南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這意味著,家庭的公積金資源可以統籌使用,父母的賬戶資金不再“閑置”,而是成為子女安家置業的重要助力。
那麼,這項政策會不會被炒房者利用?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副局長王世銘在發布會上明確表示,新政嚴格錨定剛性住房需求,提取公積金僅適用於子女購買家庭首套住房,從制度上落實國家“房住不炒”要求。
同時,新政遵循“家庭自願、合理互助”的原則:優先提取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隻有當這部分資金不足時,才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余額。父母可以根據自身經濟狀況,自主決定是否提取、提取多少。這樣一來,既體現了代際互助的溫情,也守住了風險底線。
為了讓好政策盡快惠及百姓,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同步優化了服務流程。依托政務數據共享平台,凡是能通過聯網獲取的關系証明、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不動產權証書等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群眾提供紙質版。此外,繳存人還可以按照網簽備案合同的約定,將公積金賬戶資金直接支付給開發企業用於支付子女購房款,切實減輕首付周轉壓力。
王世銘表示,出台這項政策,既是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海南立足省情、回應群眾急難愁盼的重要舉措。下一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將繼續深化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政策,幫助更多職工“圓夢安居”,為海南自貿港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安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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