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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時起海南進入伏季休漁期 為期3個半月

2026年04月24日14:11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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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口4月24日電 (吳佔桂)4月24日,據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消息,海南省2026年海洋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共3個半月。

休漁海域為北緯26度30分至北緯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休漁對象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的在冊漁船、存量規范管理的海洋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休漁期間,所有休漁漁船須在5月1日12時前返回船籍港或指定停泊點。須在劃定的休漁區域停泊,不得擅自轉移或離港。漁具須捆扎封存於船艙或上岸集中保管,嚴禁攜帶違規網具出海。鼓勵自願休漁,未休漁的須嚴格執行進出港報告制度。不得為違反禁漁期規定從事捕撈活動的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服務。

根據《漁業法》新規要點,嚴禁在禁漁期進行捕撈作業,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性方法捕撈,違者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吊銷捕撈許可証並沒收船舶。無証捕撈、休漁期間違規垂釣、“三無”船舶(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証書、無船籍港)從事捕撈,擅自拆卸或屏蔽北斗終端等安全通導設備,均明確了處罰標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移送海警、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予以刑事拘留乃至判刑。同時,在冊漁船違法違規按比例或全額扣減年度漁業資源養護補貼,存量規范管理的海洋漁船按“過錯淘汰”終止過渡期管理並依法處置。

為暢通監督渠道,海南省設立舉報電話:0898-66501623,0898-65227027,鼓勵廣大漁民朋友積極舉報違法違規行為。

(責編:蔣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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