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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單位發出倡議 合理安排職工帶薪錯峰休假

記者易宗平
2026年04月29日08:04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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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合理安排職工帶薪錯峰休假

  4月27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單位發出《關於合理安排職工帶薪錯峰休假的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明確“休息休假不是可有可無的調劑,它和工作同等重要”,希望全省用人單位倡導高效工作、快樂生活、勞逸結合的理念,切實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

  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國資委、省工商業聯合會、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發布的《倡議書》指出,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是保障職工身心健康、提升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倡議書》表示,合理安排職工帶薪錯峰休假,對職工而言,能夠避開法定節假日的擁擠與喧囂,有利於提高出行和家庭親子陪伴質量﹔對用人單位而言,通過提前統籌、錯峰安排,能夠兼顧職工的休假剛需與生產經營的連續性。

  具體而言,《倡議書》發出三項倡議:一是鼓勵用人單位立足生產經營實際和各崗位特點,提前摸排職工休假需求,在充分尊重職工個人意願的前提下,統籌制定年度帶薪休假計劃和管理台賬,確保應休盡休。鼓勵用人單位支持職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將帶薪年休假靈活分段拆分使用,與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產假、育兒假、護理假等統籌使用,實際形成較長的“組合假期”,以及在非傳統旅游旺季安排休假,有效實現職工休假時段全年合理分布,在提升職工休假質量的同時,保障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運行平穩。

  二是在寒暑假和中小學生春秋假期間,鼓勵用人單位優先保障有未成年子女照護需求的職工休假,或通過彈性排班、遠程辦公、輪班值守等方式創造便利條件,切實解決職工看護子女難、休假不便的后顧之憂,方便家庭出行和有效陪伴。對於擔負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工作值守的崗位,用人單位要分時錯峰安排職工休假,切實保障職工休假權益。

  三是用人單位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等民主管理形式,與職工在休假審批、休假方式、休假時長、待遇保障、用工調劑等方面進行平等協商,實現休假安排與生產經營有序銜接。鼓勵將錯峰休假、彈性休假等形成內部規章制度或納入集體合同,在單位內部營造尊重勞動、尊重職工的文化氛圍,增強職工幸福感和歸屬感。

(責編:蔣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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