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辦法》印發
海南省高招志願填報6月27日啟動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5月28日,省考試局印發《202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今年高考網上志願填報工作將於6月27日啟動,錄取工作從7月9日開始至8月15日結束。
《實施辦法》明確,我省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部分和本科普通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包含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藝術類、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特殊類型,本科普通部分包含本科普通批、本科少數民族班、本科預科班。專科批次包含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藝術類、高職(專科)體育類和高職(專科)批。
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願,考生填報志願須本人選考科目滿足擬報院校專業組科目要求方可填報。對於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報考時無選考科目限制。
根據《實施辦法》,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類、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體育類(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須面試的高職(專科)提前批、本科藝術校考實行順序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藝術類(統考)、本科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本科普通批(含本科少數民族班)、本科預科班、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藝術類、高職(專科)體育類、高職(專科)批等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在本科提前部分或高職(專科)提前批中,普通類與藝術類(統考)、體育類同時開展招生,若考生在所填報的藝術類、體育類的院校專業組志願中被投檔,則所填報的提前普通類的院校專業組志願不再被檢索投檔。
《實施辦法》強調,考生在填報志願前,要認真查閱《填報志願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計劃或通過志願填報輔助系統篩查擬報考院校專業組和專業,在填報志願系統中准確選擇報考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並認真核對,確保所點擊的志願與本人的意願一致。考生需登錄有關高校的網站了解擬選擇學校的招生章程及錄取規則,嚴肅審慎地報考學校和專業。
考生要按本人報名時選報的報考科類填報在該科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其中,普通類的考生只能填報在普通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體育類的考生既可以填報在體育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也可以填報在普通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藝術類的考生既可以填報在藝術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也可以填報在普通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
有資格報考本科少數民族班和本科預科班的考生,既可以填報在本科普通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也可以填報本科少數民族班和本科預科班志願,但本科預科班志願必須在相應的界面填報。其中,本科少數民族班安排在本科普通批錄取,與普通類志願一起進行平行志願投檔﹔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投檔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願投檔之后進行。
限制報考原本科B批(即民辦本科或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學校的考生,不能填報本科各批次錄取的其他本科學校﹔僅符合報考本省高職(專科)學校的考生,不能報考在本科各批次錄取的學校和外省高職(專科)學校。
《實施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投檔程序及辦法、錄取工作安排、加分優惠政策等。廣大考生可登錄省考試局官網進一步查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