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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政務服務領域中介服務規定》將於8月1日起實施

規范中介服務市場秩序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記者王赫
2026年06月25日07:34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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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從“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六十四場)了解到,近期,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政務服務領域中介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規定》著力破解中介服務領域痛點堵點,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發布會介紹,海南出台《規定》,旨在以立法創新引領政務服務提質增效、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著力構建權責清晰、協調聯動、監管有效的治理體系,推動政務服務領域中介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同時,這也是提升行政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現實需要。我省結合“極簡審批”經驗成果,把“高效辦成一件事”理念融入《規定》當中,提出區域評估代替單個項目評估、優化簡化中介服務成果、推行中介服務集成簡約辦理新模式、推進中介服務成果共享互認等改革創新舉措,推進中介服務公開透明、集成辦理、降本增效。

針對部分中介服務存在的事項設置不規范、質量參差不齊、協同監管不足等問題,《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對政府審批部門和中介服務機構實施“雙向約束”:既嚴禁政府違法指定中介、強制委托、轉嫁費用等行為,又明確中介機構不得出具虛假報告等八類禁止行為,營造良好政務服務氛圍。

根據《規定》,中介服務事項嚴格實行清單化管理,由省營商環境建設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編制,明確事項名稱、設定依據、服務時限等要素,經省政府批准后向社會公開。

《規定》的落地將有效規范中介服務市場秩序,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率。

截至2026年6月15日,海南省政務服務領域中介服務平台已吸引3200余家中介服務機構入駐,促成自主交易近2.2萬次,營造了高效、公平、規范的中介服務市場環境。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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