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消費品以舊換新新增8類地方自主補貼品類
2026年07月03日07:52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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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7月1日,省商務廳發布《關於新增海南省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地方自主補貼品類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根據《公告》,海南優化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在現有6類家電以舊換新、4類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基礎上,新增實施8類地方自主補貼品類。
新增的8類地方自主補貼品類包括智能吸油煙機、智能家用灶具(含智能集成灶)、掃地機器人、智能門鎖、智能馬桶(含智能馬桶蓋)、智能康養陪伴機器人、呼吸機(含制氧機)、智能床。
在補貼標准方面,《公告》明確,按照產品扣除各環節優惠后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1500元。享受補貼商品須具備國家標准統一13位商品編碼﹔涉及能效、水效標識的產品,需達到國家1級能效/水效標准,並完成能效水效標識網備案手續。
新增自主品類補貼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施行,補貼截止時間與全省6類家電以舊換新、4類數碼智能產品購新補貼政策同步到期。地方自主品類補貼活動入口、補貼領取方式參照家電以舊換新、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實施。
據了解,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2026年海南省支持家電、手機等數碼產品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個人消費者購買冰箱(含冰櫃)、洗衣機(含洗烘一體)、電視、空調(含中央空調)、電腦(不含平板)、熱水器等6類家電中1級能效或水效標准的產品,按照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1500元。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含學習機)、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照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責編:吳佔桂、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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