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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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政商交往行為指引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列出政商交往正面、負面清單,旨在進一步厘清政商交往邊界,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清單》分別對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經營主體和企業家明確了正面與負面行為。其中,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共十項,明確要求落實惠企政策,直達經營主體﹔助推經貿活動,服務經濟發展﹔聯系服務企業,紓解發展難題﹔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辦事效率﹔規范監管執法,堅持包容審慎﹔堅持公平公正,保障競爭秩序﹔恪守政務誠信,做到守信踐言﹔依法履職盡責,維護企業權益﹔強化宣傳引領,維護企業聲譽﹔護航涉外發展,助力雙向開放。
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政商交往負面清單則明確“六個嚴禁”:嚴禁濫用職權監管、嚴禁違約失信履約、嚴禁插手企業經營、嚴禁懶政怠政履職、嚴禁權錢交易牟利、嚴禁親屬關聯謀利,劃清政商交往紀律紅線。
針對各類經營主體和企業家,正面清單要求其厚植愛國情懷,秉持特區精神﹔聚力主業發展,推動創新突破﹔勇於自我革命,完善內部治理﹔堅持誠信守法,遵守競爭規則﹔踐行清廉理念,共建親清關系﹔弘揚時代精神,履行社會責任。負面清單明確六種禁止行為:禁止請托公職人員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禁止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禁止向公職人員或其親屬和特定關系人以任何名義贈送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等財物﹔禁止安排可能影響公職人員廉潔履職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禁止以代為投資、理財,或贈送干股、高息借貸、挂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職人員或其親屬輸送利益﹔禁止觸碰法律紅線,擾亂市場秩序,以任何方式干擾、阻礙執行公務或公正司法。
《清單》的出台為政商交往明確了行為邊界,既鼓勵公職人員主動服務企業,又防范政商交往廉潔風險,同時引導經營主體和企業家合法合規與政府部門交往,將進一步推動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關系,為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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