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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陸海”使用權首次“打包”賣

組合供應模式讓企業免於多頭奔走、分頭報批

記者彭青林 王澤宇 通訊員尹建軍 王子超
2026年07月23日08:05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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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東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區一期——碼頭及航道工程”項目用地用海自然資源組合供應在海南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挂牌成交,這是海南首個“陸海”自然資源組合供應的項目,開創了我省建設用地與海域使用權一體供應、同步出讓的先河,也是我省持續推進自然資源要素多元化組合供應創新的又一個“首單”。

  根據公告,此次“陸海”自然資源組合供應項目涵蓋約540畝港口碼頭用地與約4160畝交通用海海域,未來將建設通用及多用途泊位、散貨船減載乘潮單向航道等,並配套碼頭、陸域形成、道路堆場、口岸監管倉庫及水電信控等工程。項目成交總價約1.56億元,由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務有限公司競得。

  據介紹,這種“陸海”組合出讓模式的優勢在於,將原本分屬不同行政審批體系的用地、用海權益從串聯審批轉為並聯實施,一舉破解了以往權屬界限復雜、協調難度大等痛點,實現陸海要素在空間和時間上的協同配置。

  對項目企業和建設方來說,土地與海域使用權同步獲取,既壓縮了審批流程、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又保障了陸域與海上工程整體規劃、協同建設,真正做到了“一張藍圖統籌、一個平台交易、一次審批到位”,為港口基礎設施類項目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在項目謀劃前期,我們一直擔心用地用海權屬和界限復雜、分頭審核報批協調難度大等問題。”競得企業負責人表示,組合供應模式讓企業免於多頭奔走、分頭報批,通過一站式交易同步取得陸海權能,有力支撐了項目按期建設,增強了項目建設的整體性、協同性,對保障項目按期建成投用具有重要意義。

  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將以此次“陸海組合”首單成交為契機,持續拓展應用場景,在“海洋+土地”“海洋+林地”“土地+林地”“土地+礦產”等領域探索多元化組合供應,做到成熟一宗、推出一宗、成交一宗﹔持續優化政務服務,以更簡的流程、更快的效率、更優的保障,讓企業少跑路、項目早開工、資源快見效,全力打造自然資源領域制度集成創新樣板。

(責編:吳佔桂、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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