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相關指引文件征求社會意見
海南探索由物業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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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海南省“物業服務+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充分發揮物業服務企業常駐小區、貼近居民、響應快速的優勢,推動物業服務與居家養老服務深度融合,打通民生服務末梢。征求意見時間為9月15日至9月27日。
《意見稿》提出,我省將在物業服務基礎上探索三種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一是基礎性居家養老服務,由物業服務人依托現有資質、服務場所和服務隊伍,為區域內居家老年人提供難度小、專業性要求不高的基礎服務。二是專業居家養老服務,物業服務人與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運營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驛站、小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社區老年食堂(助餐點)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養老服務。三是運營嵌入式養老機構,圍繞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老年人基本需求,在社區內嵌入滿足全日照護、膳食服務、醫療護理、文化娛樂等功能的小型化、靈活化養老機構。
在服務內容方面,《意見稿》列出12大類服務項目,涵蓋生活照料、助餐服務、助潔服務、助浴服務、助急服務、助購服務、助醫服務、文化娛樂服務、精神慰藉服務、適老化改造服務、呼叫服務和巡視探訪服務。其中,助餐服務要求服務單位依法辦理食品加工和流通許可手續,明確食材、加工方式、營養配比等要求﹔助急服務要求就近建立醫療急救綠色通道,配備助急專用呼叫系統﹔適老化改造服務則包括公共空間和居家適老化改造,為老年人營造安全的出行與居家環境。
服務流程方面,《意見稿》規定了“咨詢接待—老年人能力評估—制定服務方案—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實施—資料歸檔”六步走的標准化流程。服務前須按國家標准對老年人進行能力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並經老年人或第三方確認簽字﹔服務方案依據評估結果制定,涵蓋服務目標、內容、方式、頻次、人員安排等﹔服務實施過程中,服務人員須出示派工單、亮出胸卡,服務完成后由服務對象簽字確認。
《意見稿》對服務評價體系作出量化規定,要求與服務對象合同簽約率達100%,老年人檔案、服務檔案建檔率達100%,老年人及家屬(監護人)滿意度不低於90%,有效投訴結案率100%。同時建立服務風險防控機制,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據悉,《意見稿》為引導性文件,鼓勵各市縣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同民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扶持政策。社會各界可於9月27日前通過書面掃描件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意見。
三種模式
基礎性居家養老服務
由物業服務人依托現有資質、服務場所和服務隊伍,為區域內居家老年人提供難度小、專業性要求不高的基礎服務
專業居家養老服務
物業服務人與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運營日間照料中心、社區驛站、小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社區老年食堂(助餐點)等,提供專業性較強的養老服務
運營嵌入式養老機構
圍繞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老年人基本需求,在社區內嵌入滿足全日照護、膳食服務、醫療護理、文化娛樂等功能的小型化、靈活化養老機構
制圖/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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