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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項目驗收時間調整

截止日期由9月30日調整為12月31日

記者王洪旭
2026年10月07日08:01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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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海南省燃料電池汽車等技術示范應用項目第二批(2025—2026年)的補充通知》,對第二批海南省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驗收時間進行調整,以保証示范應用項目運營效果。

  經了解,2025年12月印發的《關於開展海南省燃料電池汽車等技術示范應用項目第二批(2025—2026年)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示范應用項目的申報主體為“示范應用聯合體”,車輛類別包括燃料電池汽車、燃料電池叉車、甲醇增程汽車及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等。

  其中,針對具體申報主體要求、車輛要求、應用場景及相關示范要求,出台了配套的《海南省燃料電池汽車等技術示范應用項目第二批(2025—2026年)獎勵方案》,明確了本批次獎勵設立“車輛推廣”和“補能基礎設施保障”兩個支持方向,申報單位需以聯合體形式申報上述兩個方向,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上限為2000萬元,支持的項目總數不超過4個。示范應用項目起止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026年5月,我省車用氫源供應企業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氫氣提純企業海南凱美特氣體有限公司相繼開始停車檢修,第二批示范應用項目的氫燃料電池車輛氫氣加注受到直接影響。為保証示范應用項目運營效果,經研究,將《通知》中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車輛核算裡程的驗收截止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調整為“2026年12月31日”。其他事項仍按《通知》執行。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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