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新政推動建筑業綠色智能轉型
經認定的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標志性應用場景項目最高可獲百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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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等共13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通過一攬子精准舉措推動全省建筑業向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方向轉型。
本次出台的新政聚焦行業轉型關鍵環節,明確多項突破性落地要求。從2027年1月1日起,海南全省范圍內政府投資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將率先全面開展智能建造應用,鼓勵項目採用安全可靠的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實現“一模到底”,智能建造相關內容也將同步納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和省級“綠島杯”工程獎項評審標准。為降低企業轉型門檻,新政明確智能建造類政府投資項目在立項審批前,經同級住建部門論証通過后,相關經費將直接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概算予以保障。
為推動行業企業進一步減負,我省推出多項支持政策。在農民工工資保証金管理方面,連續3年無欠薪記錄的企業可直接免予存儲新增項目的工資保証金,連續2年無欠薪記錄的企業可享受70%至90%的保証金減免,企業還可選擇在全省任意市縣開立一個保証金賬戶,后續所有新建項目無需重復繳存。在工程驗收環節,一般建設項目聯合勘驗時限原則上壓縮至15日內,無需現場勘驗的事項5個工作日內即可出結果﹔通過推行城建檔案告知承諾制,企業作出限期移交檔案承諾即可先行通過檔案驗收。
為激發市場活力,新政還配套了激勵措施。應用智能建造、模塊化建筑以及按照“好房子”標准建設的項目,可分別獲得最高不超過地上建筑面積3%的容積率獎勵,疊加后單個項目最高獎勵比例可達6%﹔經認定的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標志性應用場景項目,可獲得最高10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同時我省將成立省級建筑業“走出去”工作專班,支持企業在瓊設立國際業務總部,依托自貿港政策優勢拓展境外市場,推動裝配式建筑構配件、工程建設服務協同出海。
新政還明確推行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報自改免罰”機制,對企業主動排查並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通過差異化動態監管減少對守信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
該文件將於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同步廢止2022年出台的原有建筑業支持政策。
(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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