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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建筑業新政 實現從“有房住”向“住好房”轉變

記者孫慧
2026年10月21日07:48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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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從“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關於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專場獲悉,新政策明確對應用智能建造、模塊化建筑以及按照“好房子”相關要求建設的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地上建筑面積3%的容積率獎勵,引導全省安居工程向綠色化、智能化、高品質方向升級。

  圍繞“好房子”建設,《若干措施》提出依托標准體系引領,重點推廣模塊化建筑、裝配式內裝修技術,推動全省住宅品質梯次提升,實現從“有房住”向“住好房”轉變。具體包括相關部門將深度推廣“好房子”理念,新出讓住宅用地可將“好房子”建設相關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在土地出讓公告、出讓合同中約定﹔鼓勵已出讓土地新建住宅項目按《海南省好房子技術導則(試行)》及相關標准建設,制定“好房子”相關評價指南,開展“好房子”評價。

  對經認定的標志性應用場景項目,按照《海南省支持現代化產業發展若干財政措施》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對應用智能建造、模塊化建筑以及按照“好房子”相關要求建設的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地上建筑面積3%的容積率獎勵,多項獎勵疊加時上限控制在6%。

  《若干措施》還推出系列舉措優化企業服務、減輕經營負擔。據介紹,相關部門將推行隱患“自查自報自改免罰”機制,對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已按規定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處罰﹔同時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信用良好、風險較低的企業合理減少檢查頻次。在聯合驗收環節,推行一對一驗前指導、並聯協同辦理和城建檔案告知承諾制,一般建設項目聯合勘驗原則上在15日內完成並出具驗收意見。

  《若干措施》將於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后續各相關部門將陸續出台配套實施細則,推動各項激勵舉措落地見效,為海南自貿港建筑業綠色低碳轉型注入新動力。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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