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从明年1月1日起,驾考有效期将从两年变为三年,考试项目从“训练10项、考试4项”变为“训练5项、考试5项”。
公安部新修订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124号令已于颁布之日起实行。12月27日,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就网友关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细则采访了海南省交警总队,总队领导就群众关心的驾照考试、驾照使用、校车规定、服务措施、违章记分、攻速公路、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新规定中,对机动车违章处罚力度加大,如城市快车道、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扣6分;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闯红灯有原来的3分提高到6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扣12分;超速50%扣12分;酒后驾车口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未悬挂或者伪造、估计遮挡号牌扣12分等......
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答: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答: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的几率和导致人员死伤的几率高,一直以来是公安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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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祸身亡的辣妈“安娜”最后一条微博“很醉,还是得开回家”引无数网友扼腕叹息。警方也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防止酒驾宣传。禅城交警表示,只要有酒驾记录,就将自动失去入伍资格,不能当警察,影响公务员录用;如果因醉驾受到过刑事处罚,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出狱后未满三年期间不能担任法人,可能影响出国签证的办理。
禅城交警还总结出酒后驾使成本计算公式: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驾被罚后再次酒驾=10日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详情点击]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机动车违章处罚力度加大,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
网友关注最多的还是“由于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导致的误闯红灯怎么办?”、“怎么才算遮挡号牌?难道号牌上沾上了泥也要被扣12分?”、“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吗?”、“记满12分会被吊销驾照吗?”、“酒驾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吗?”等几个问题,小编为此专门向有关部门了解,并认真解析。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只是加强了对违章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也增加了一些人性化的认定方式。在这里,编辑也相对广大网友说:惩罚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在路上的行车安全才是各种交通法规的目的。只有每个人都遵守交通法规,才会让事故的发生率降低,才会让交通环境更和谐的发展。
所谓大型车辆驾照,即指A类(A1、A2、A3)和B类(B1、B2)共计五种驾照,在以往,为了保证大车驾驶人遵纪守法,且不会因身体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我国规定大车驾照必须每两年参加一次审验,同时随审验提交驾驶人本人身体条件证明,以检查是否有违法记录尚未消除,及身体条件是否适合驾驶大型车辆。
不过在日前公布的公安部123号令中,大车驾照两年一审制度被彻底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第60条的新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依次为A1、A2、A3、B1、B2),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
述条文虽然将大车驾照的审验期从两年缩短到一年,但如果没有记分记录的,可以免于审验,且不必再提交体检表。[详情点击]
12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新交规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不少人担心因考场改建而停止考试,对此海南交警总队明确表示不会停考。
据了解,目前,海南已启用四个驾驶人考场,三个考场位于海口市灵山镇,一个位于琼海市,为确保公安部123号令顺利实施,四个考场正在抓紧施工改建,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先后完成改建投入使用,预计省交警总队雄发驾驶人考场(琼海市境内)和省交警总队海南经济学院驾驶人考场(海口市桂林洋境内)先期投入使用,另两个考场未改建完之前,海南省交警总队将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使用考场。
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仍然有效。
同时,新规定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新规定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根据新的规定,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申请考试的预约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为加强新驾驶人的管理,123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
一是扩大了实习期管理范围,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二是明确了实习期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三是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四是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详情点击]
核心阅读
○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视为“抢黄灯”。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路口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信号灯、预报声或者进行绿灯闪烁预提醒。
○车到路口减速慢行,以20—30公里/小时的速度,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可尽量避免追尾和“抢黄灯”。
○提前留意信号灯,绿灯时观察亮灯时间长短,若车流量不大而绿灯亮时较长,做好减速准备。[详情点击]
据公安部网站3日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这位负责人指,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涉及亿万驾驶人,摒弃固有陋习,适应新规范,有些驾驶人难免出现不适,“拍砖”、“吐槽”可以理解。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吸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快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力度,完善执法异议受理、核查、处理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断改进工作。[详情点击]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已实施4天,对闯红灯、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得到人们拥护。不过,其中关于“抢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发争论,焦点集中在如何界定“闯黄灯”,什么车速过路口才能不闯,变黄灯前是否加提示,以及路口减速等黄灯是否会添堵等几个问题上。对此,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对此做了相应解释。
1、闯黄灯怎样界定?
2、距离多远能刹住车不越线?
3、是否应该加“绿闪”?
4、减速等黄灯,真的添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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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抢黄灯”现象,很多国家出台了严格的交通法规,通过扣分、罚款等手段,强化司机和行人“等黄灯”的意识。除惩罚措施外,一些国家还加强对民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绿灯行”、“红灯、黄灯停”的交通自觉。
比利时:“抢黄灯”造成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
比利时的《交通处罚条例》规定,“抢黄灯”一次罚款100欧元。如果因“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司机还要接受司法处理。在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汽车保险协议自动作废。“自行车王国”荷兰的情况和比利时相似,在阿姆斯特丹、海牙等地的马路上,往往是电车、自行车与机动车道交叉并行。路口的黄灯时间在4秒左右,记者也看到过有出租车在黄灯时“钻空子”加速通过,但几率极小。而且,不管是绿灯还是黄灯,只要有行人从机动车前通过,绝对是行人优先。[更多请点击]
“新交规”正式实施以来,受到司机们的广泛关注。对此,海南省交警总队也表示,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法规。采访中,海南部分市民认为海南落实这条规定的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并提出了一些不可避免误闯黄灯的情况。然而,经过实地测验得知,只要有黄灯停车意识,抢黄灯的情况基本可避免。
出租车司机蔡师傅驾龄超过十年了,对于闯黄灯也要严格按照交规严罚的规定,表示赞成。“现在是车着急抢黄灯,行人也急着抢黄灯,非常容易发生事故。”李师傅提出,从法律法规上,对这种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行为,予以强制性的管制很有必要。但他认为,也应该增强行人“黄灯亮了等一等”的意识。。[更多请点击]
这两天微博上最热闹的事儿,莫过于吐槽“闯黄灯”新规(闯黄灯也要被罚款扣分)。可以说,很少有一条交规在实施后遭遇过这么大的质疑声和反对声,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并非因为其严苛——比这严厉的法规多多了,交规关系人的生命安全,理应严苛,民众支持严苛——而是因为它反科学的严苛,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
归纳起来,公众对闯黄灯新规的批评和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难以操作,正如有网友所言,违背了牛顿第一定律,因为行车有惯性,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看到黄灯就能刹住车;其二,很多地方绿灯并无倒计时,黄灯时紧急刹车易引发追尾,施行新规首日网上就有不少网友诉说了黄灯时刹车被追尾的经历;其三,黄灯本就是一个缓冲区,闯黄灯就罚款让黄灯形同虚设;其四,很多人担心闯黄灯被扣分,绿灯恐惧症下会提前减速等黄灯,加剧了本就严重的城市拥堵;[更多请点击]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多请点击]
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对新交规,互联网上有8个说法流传广泛。对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经过求证,这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这位负责人强调,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
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更多点击]
从今天有关2012年出台的政策总结来看,我们看到政府部门对于加强管理的一种态度,也能从新政策中看到更加人性和灵活的一方面。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肯定的方面,也希望在2013年中,相关部门能够推出更多保护我们消费者权益的新规定。但往往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政策和规定出台后并不代表就结束了。之后往往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执行基础的升级,还有长时间的严格遵守,这样才能让一个新的好的政策和规范顺利地推行下去,真正为老百姓带来益处。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仍然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