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买到伪劣商品,除了要求商家退货,你懂得以“假一赔十”要求商品赔偿吗?普通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过高而忍气吞声。但是,当伪劣商品遇上职业打假人,不法商家就会叫苦连天了。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小编获悉,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职业打假越来越火,也催生了一批以打假为生的职业打假人,今天,本网小编就带你一起走进他们的世界。

“职业打假人”:走到哪里,“挑”到哪里

    ·事件缘由:陈伟拿着一叠促销宣传册对超市工作人员说,5升元宝大豆油会员价为32.9元,非会员价为40.8元,他用会员卡买了一瓶。后来商场又做促销,隔了几天凭会员卡全场购物(除家电)满28元送一份挂面,但把一样的元宝大豆油价格一下子提到了一瓶64元。
  ·打假人观点:在陈伟看来,大型商场长期大量存在价格欺诈问题,明码标价的规定基本不被执行。深究背后原因,他认为,这与执法部门处罚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 “违法成本越来越低,举报获得的奖励越来越少,这样下去欺诈行为会愈演愈烈。”陈伟说。

  • 打假人工作性质:每天工作12个小时,打假工作不仅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而且要走到哪里,“挑”到哪里。

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套路”

看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套路”及其现象

    职业打假人都会针对产品或商家的哪些问题而索赔呢?由于涉案产品的缺陷不太显著,所以打假人的工作很辛苦。职业打假人盯住的产品缺陷,正是普通消费者在网购中很容易忽略的检验环节。点击进入详细

问题1:商品信息标注不全

  • 打假套路:核查厂址等信息
    去年职业打假人戚某在天猫商城的某店购买了《三草茶》一瓶,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上生产厂家为亳州市万花草保健品有限公司,但未发现其生产厂家地址。

问题2:商品无质量标识

  • 打假套路:专买“三无”产品
    高某在天猫网的某食品专营店购买了《野生杜仲茶》,收到货品后发现该商品未标注厂名、厂家地址、联系方式、执行标准、贮存条件,属于裸装食品。
  • 问题3:食品违法添加药品 ·打假套路:向监管部门求证
    张某在天猫网购买花草茶冲饮产品,发现其中添加了马鞭草。马鞭草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属于药品,但该产品只有QS生产认证许可证号,没有药品批准文件,属于食品类。
  • 打假现象从实体店转战购物网站   ·随着网购渠道成为商品零售市场中的极为重要的渠道,职业打假人的打假阵地逐渐转移,把专盯大型超市和药店等实体店的目光,转移到购物网站上。这也预示着职业打假人的事业又迈向了新一步。

消费者和商家怎么看待打假人?

看消费者和商家如何评价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的出现,本身就是社会的一种不正常现象,由于某些职能部门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职能,导致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增多,进而涌现出一批打假人。对此,我们看下消费者和商家又是怎么看待打假人?

  • 消费者 市民李先生说:“我觉得打假人是英雄,敢于向欺诈消费者的奸商开刀,如果多一些正义打假者,我们的消费环境就好多了!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要对打假人说一句你们辛苦了,为了消费者的权益,你们付出了太多。”
  • 商家 某食品生产商则比较气愤:3月份老害怕打假人找上门,之前有人拿过期产品找我们,不给索赔就曝光,我怀疑是他们把产品放在超市角落,等过期后再购买,为了不影响声誉,我们只好私了。我们最恨那些假冒我们产品的不法商家了。

我国职业打假人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1995-2000年是第一代打假人的时代,他们多数人对依法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掌握分明,索赔容易成功。而2005年后,一些人过分看重打假索赔谋利的一面,对欺诈行为的认定出现了偏差,致使打假屡屡受阻。2009年是第三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可索赔10倍,一大批人加入索赔大军。
  打假人的运营模式可分为三类,公司模式;合伙模式,即3-5人合伙,跑市场、打官司等分工明确;一个人打假。行业划分不像以前那么明显,各行各业都有。至于打假人数,有人认为3000多,有人认为真正干事的职业打假人仅有十几个。19年过去了,不断地有人进入、退出。退出的打假人分为“功成名就”、“身败名裂”、“没有前景”三种类型。
  “身败名裂”的打假人也有,成都职业打假人黄某和他的“雇佣军”,以举报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为由,向300余家电视台索要金额共计240多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还有一些打假人认为没有前途而退出,一是现在一些问题商品做得更加隐秘,二是迫于压力,三是危险系数大。

人人都能成为“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影响其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职业维权人士诉讼较多的情况,广州市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坦言,起初审理时有争议、有“纠结”,但考虑到一般消费者不具备专业知识,又普遍不愿意花成本、花时间打维权官司,而职业维权人士提起的诉讼,确实起到了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法院都将其作为消费者,依据相关法律、证据审判案件。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民安认为,打击商场出卖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本该由政府承担,但近年来民间打假也是层出不穷,为了使商人出卖质量合格产品,履行政府原本应履行的责任,民间打假在宗旨上还是善意的。
  律师郝劲松认为,打假还是要发动群众的力量,除“职业打假人”外,应该支持鼓励更多普通消费者积极维权,增加违法成本,才能让不法之徒望而却步。

  • 昵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