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根据海南省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以下简称《96号通知》)要求,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从八个方面对海口房地产调控提出实施细则。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限购范围。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本次限购范围。
2017年5月1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明确限购范围、设置限购区域等八个方面对海口房地产调控提出实施细则。针对群众关心的部分问题,日前,海口市住建局给予解答。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联合下发《海南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5月20日起,我省新建住房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计入住房开发建设成本,住房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
《通知》明确,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是指用户建筑规划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新建住房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计入住房开发建设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与住房建设单位书面协商确定,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的费用。
为推进海南二手车便利交易,促进二手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2017年4月24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70号),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即日起,海南二手车迁入登记政策执行新规:各车辆管理所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辆,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附后说明)。同时,原 “对车辆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省外车辆转入登记、省内跨地市级管理辖区车辆转移登记和变更地址迁出本辖区业务”的规定不再适用。
“下午放学后,我就在家等呀等,好希望他们快快回来陪我,教我写作业,做好吃的菜给我吃。”“妈妈,你辛苦了,以后你能不能早点下班回来陪我,还有不要上夜班,我不想和爸爸睡,他会打呼噜。”护士节和母亲节到来之际,海口一名小学二年级学生丘松源的文章《我的妈妈》记录了自己和在医院做护士的妈妈之间的生活细节,表达自己对母亲的“埋怨”和“理解”,同时也展示出“白衣天使”的不易和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