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逐步停止销售燃油汽车,顺应广大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的客观需要,海南省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通告称,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 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8月1日起,除新能源小客车外,其它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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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 暂停注册上牌

本通告实行调控管理的机动车范围为小客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海南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它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海南交警提醒

热点答疑

海南汽车限牌热点问题答疑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1、家用小轿车属于小客车吗? 小客车包括小型汽车和微型汽车。小型汽车是指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 6m 以下的汽车,微型汽车指车长3.5米以下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1000ml的汽车。已经取得行驶证的可以直接看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一般家用车都属于小客车。
    2、目前已经购买的新车也上不了户,二手车也过不了户了吗? 是的,暂停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变更登记业务至2018年7月31日。已经购买的新车或二手车还没有办理注册、转移和转入变更登记的,要在2018年5月31日前按照规定去办理公证,取得公证证明文件。
    3、2018年5月16日开始必须摇号才能买车了吗? 可以买车,但车辆上牌前必须取得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车要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他小客车通过摇号或者竞价的方式取得。

已发生交易车辆如何申请公证备案?

细则

    关于已发生交易车辆的公证备案,5月16日0时前,单位或个人已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支付购车款(含订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应向当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公证证明文件。车辆尚未交付的,由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与购买人共同提出公证申请。 车辆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注册或转移登记的,应由购买人自行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应于5月31日前提出公证申请,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
    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与购买人共同申请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汽车销售经营单位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购买人(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居住证、军官证、通行证、护照;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购车款(含订金)转账凭证(含电子凭证)。
    个人购买人自行申请公证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已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③已开具的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个人申请公证证明文件,必须由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单位购买人自行申请公证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相关证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已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④已开具的车辆销售统一发票。

特别说明:

    销售合同、发票或者转账凭证的发生日期应在2018年5月16日0时前。付款人与购车人不一致的,付款人应当到场,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合理证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和单位购买人申请办理公证证明文件应携带公章。单位申请公证证明文件,可由代办人申办,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明。
    各市县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于2018年6月5日前按照一车一证明的方式出具公证证明文件,并将公证证明文件和公证汇总信息电子文档移交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将电子文档提交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购买人凭公证证明文件在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后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变更登记。公证费用无需申请人负担。

海南省各公证处联系表

存量二手车转移登记后

原车主不产生更新指标

海南省各二手车市场联系表

海南省各二手车市场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