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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主体,一是注册在自贸港的企业(法人机构);二是设立在自贸港的二级分支机构(非法人机构);三是设立在自贸港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上述主体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实质性运营;二是以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三是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贸易自由便利

(1)如何理解和执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2)如何理解和享受加工增值超过30%(含)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

(3)如何理解在洋浦保税港区等区域率先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

(4)一图读懂推进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

投资自由便利

(1)如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

(2)如何在海南进行文物艺术品交易?

(3)海南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如何运营?

(4)如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5)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如何建立电子处方中心?

(7)如何理解和执行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1)海南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政策 助力现代服务业开放创新

(2)如何理解和执行《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3)海南自由贸易港如何支持旅游资产证券化?

(4)如何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化工作?

(5)如何实施支持企业境外上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