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记者张 璁)近日,中国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自2020年4月25日起,第一批16个省份已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共向2220万新办登记、检验业务的车主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向1.53亿辆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推送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自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据介绍,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放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网上申领更便捷。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相关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出示方式更灵活。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拓展应用广泛。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鼓励相关行业部门推广应用,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带来更多实惠便利。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