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关于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倡议书

2020年01月27日22:58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关于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倡议书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省已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根据省、县相关防疫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餐饮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一、即日起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对外营业,建议正月十五(2020年2月8日)后再恢复正常营业。

二、在全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组织、举办、承办城乡各类群体性聚餐(如“公期”“婚宴”“庆生”“校友会”等)。对已预定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应主动与客户协商取消或改期,无条件退还订金。

三、餐饮服务单位每天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四、加强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不得采购、烹制、销售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禽类及制品。

五、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定期对餐饮经营场所、电梯空间进行消毒。

六、如发现前往就餐顾客存在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及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与全县人民一道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责编:刘瀚涛、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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