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海南在行动

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不听劝导 陵水10人受处罚

2020年02月03日19:54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为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全面启动战时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全警动员、坚守岗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1月30日,陵水县公安局本号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乐利村委会味叭村发现多人聚集且拒不听劝,并与村干部发生争执。派出所随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

经核实,当日16时许,该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发现当事人杨某强小卖部多人聚集,便劝说不要多人聚集,共同预防疫情传播蔓延。但个别村民以村委会不配发口罩为由,起哄并与村干部发生争执,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在场的另一村干部用手机拍摄现场,当事人杨某强、黎某泽上前制止拍摄并抢村干部手中的手机欲删视频,后被在场的人员劝阻并将手机归还。

因涉及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2月2日,陵水县公安局本号派出所对杨某强、黎某泽2人处行政拘留10日。

2月2日凌晨1时许,陵水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在辖区清查中发现黄某王的小卖部有人群聚集在一起喝酒、喝茶、打牌,随后将在场相关人员口头传唤至新村派出所。

经询问,黄某王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召集符某佳、王某、郑某暖等一群人聚集到其家里的违法事实。

经批准,陵水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对召集人群的黄某王处行政拘留五日,对符某佳、王某、郑某暖等人聚集行为进行警告处理;符某佳、王某、郑某暖均表示不再发生聚集行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

2月2日上午9时许,光坡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李某河、陈某宗、廉某胜、张某军等人聚集在光坡镇武山村路边,且未采取佩戴口罩等相关疫情防护措施。

拒不落实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光坡边防派出所依法将李某河、陈某宗、廉某胜、张某军4人传唤至派出所,并现场询问和教育,并分别处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李某河等四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夏庆山 陈思国)

(责编:刘阳阳、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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