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发布关于“万众一心 共同战疫”十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文昌发布

2020年02月08日17:40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万众一心 共同战疫”十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文昌市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彻底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文昌市特制定十项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精神,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英勇奋战,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和朋友,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凡是2020年1月15日后从海南省外进入文昌市的人员,要主动如实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送2020年1月15日后的生活轨迹(包括返琼时间、进入文昌时间、乘坐公共交通的班次、车厢、座位号等情况,以及活动场所范围和接触人员范围)。当前所有在文昌市的人员要自行查询出行工具疫情情况(查询办法:打开微信—选择右下角的“我”—选择“支付”选项—选择“酒店”选项—进入同程艺龙APP首页—点击全国疫情出行大数据及特殊政策保障页面—选择“同行程查询”选项)进行全国同乘疫情查询,一旦与确诊病例有同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

三、凡是2020年1月15日后有湖北旅居史、经停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确需进入文昌的将安排至指定地点集中健康服务管理14天。对走亲访友、旅游等非生产经营性的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目前仍在省外疫情较重地区,但工作、生活地在文昌市的人员,原则上暂不返回。在文昌市务工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文昌籍人员,确需要进入文昌市的必须当天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并严格按照居家健康服务管理14天的要求执行。

四、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负责24小时值守,做到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出具有效证件并做好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各村、社区要落实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全面掌握所有返回人员情况并及时报告。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必须实行居家健康服务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小区、村组、住宅楼按《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严格的封闭隔离。

五、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开门营业,定期消毒,经营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六、严禁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除市委、市政府明确安排的工作会议和疫情防控会议外,各镇(场)、各单位、各企业一律不得召开、举办大中型会议或活动,开会时必须带口罩,会场要及时消毒,并保持相对距离。提倡网上办公,科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外网OA平台全流程网上办公,推行网络会议。“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严禁单位和个人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元宵节期间,各镇(场)要严格人员流动管控措施,不得举行可能导致人员集聚的各类活动,一律禁止开展“送灯”等习俗活动,有效减少人员流动。

七、全体市民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八、出租屋房东、企业单位要对承租人员、员工住宿情况进行管控,将出租、居住人员报社区、村委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办理房屋出租或租赁手续。

九、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的条件下方可复工。建筑工地开工时间由市住建部门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以市教育部门通知为准。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未经批准严禁开展培训活动。

十、全体市民要全面参与,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违反上述措施的,妨碍防控工作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瞒报谎报,造谣传谣、囤积居奇、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各级干部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一律严肃追究问责。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责编:陈海燕、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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