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亚2月17日电(宋彤桐)2月15日,三亚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项目建设八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将从用地建设、资金纾困以及优化审批等方面支持项目建设,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
据悉,在用地建设方面,经批准,相关规划及用地报批手续尚未完善的相关项目可以先行用地;缴纳不低于60%土地出让金的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可先行办理相关许可后先行建设。
在企业资金纾困方面,“八项措施”给予重点支持:新出让土地40%的土地出让金可在年内分期缴纳;允许变更已出让土地缴款期限,提取最高90%的项目预售监管资金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费用;暂缓征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
此外,“八项措施”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到应贷尽贷、应展尽展、应续尽续;在项目审批方面,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推行“承诺审批”“容缺后补”“以函代证”方式办理,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
据了解,“八项措施”执行期将从2月15日起持续至海南省疫情响应解除,将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复工复产,有条不紊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