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3月底
采购收储海南省压塘水产品(罗非鱼成鱼或对虾成虾)100吨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每吨补贴1000元
3月3日,为解决当前水产品压塘问题,打通水产养殖业发展堵眼,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确保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2020年海南水产品采购收储应急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即日起至3月底,采购收储海南省压塘水产品(罗非鱼成鱼或对虾成虾)100吨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每吨补贴1000元。
《方案》指出,当水产品压塘缓解时,有关部门可根据情况停止采购收储补贴政策。如收储补贴政策实施期满后,水产品仍然压塘严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收储补贴政策。各市县在开展采购收储水产品时,要充分保护养殖户利益。如发现水产品加工企业在采购收储时有违规或造假行为,将取消其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在部门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4000万元用于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申报及发放程序具体为:企业申报、市县初审、审核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