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砂霸”团伙一审获刑

谭碧莹

2020年03月12日10:15  来源:万福万宁网
 
原标题:万宁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砂霸”团伙一审获刑

  近日,万宁法院对徐某正等6人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2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4人被判处一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徐某正因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正2017年以来纠集、指使被告人徐某强、李某坤、黄某法、蔡某贵等人拦截运输车辆,以强迫手段威胁某石场老板以每吨低于市场价5元的价格向其出售石料,然后转卖赚取差价。经鉴定,徐某正等人强迫该石场交易总金额为20.7万元,比市场单价交易总额少2.5万余元。

  2017年底,被告人徐某正、徐某强指使被告人李某坤、黄某法、蔡某贵等多人以运输车辆弄脏破坏路面为由,拦截袁某拉运土方的车辆向其索要“洗路钱”2万元。在袁某买下万洋高速附近7亩林业用地用于非法采矿时(已另案处理),以拦截车辆为要挟,强迫袁华让出出卖土方利润的50%份额,其中20%分给负责运输车队的林某卫(已另案处理),30%给徐某正。2017年底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徐某正、徐某强还自行组织在万洋高速附近非法采土,将土方出卖牟利。经鉴定,两名被告人参与非法开采的采空矿石资源量为23.8万吨,总价值约为278.5万元。

  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李某坤、黄某法、蔡某贵曾多次与同伙使用铁钉、砖头、铁锤等工具拦截打砸运输工程车辆,情节严重。

  2018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徐某正曾伙同冯某飞(已判刑)、“阿屌”(另案处理)等人在禄马地区开设两处赌场,利用“彩球机”供赌客赌博,在经营约40天后关闭。

  2018年11月在万宁市公安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被告人徐某正、徐某强进行抓捕后,被告人徐某英将涉案相关账本材料进行转移,放于自己车辆的后备箱中。

  另查明,被告人蔡某贵还曾于2017年8月因讨债对欠债人黄某松的父亲黄某川拳打脚踢,致其肺部挫伤、多处骨折,经鉴为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正、徐某强、李某坤、蔡某贵、黄某法、徐某英等人经常纠集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认定为以徐某正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被告人徐某正、徐某强为谋取利益多次指使同伙拦截车辆,威胁、强迫他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交易商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多人以拦截车辆为要挟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伙同他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徐某正作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组织者,徐某强作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还应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的部分打砸运输工程车辆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正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7万元,被告人徐某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5万元,并追缴两人非法采矿所得278.5万元。

  被告人蔡某贵参与徐某正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多次拦截打砸运输工程车辆,情节严重;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蔡某贵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李某坤、黄某法参与徐某正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多次拦截打砸运输工程车辆,情节严重。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黄某法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徐某英在涉恶势力犯罪的重大案件诉讼活动中,协助当事人转移、藏匿重要证据,情节严重。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被告人徐某英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坤、徐某英2人服判,被告人徐某正、徐某强、蔡某贵、黄某法4人表示要上诉。

(责编:陈海燕、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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