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开展禁毒开放日活动宣判毒品案件

2020年04月25日23:19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县委关于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提高公众禁毒、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净化昌江社会环境。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在总结上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的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新一轮禁毒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响应国家禁毒委“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以毒品犯罪案件重点审理、公开宣判及禁毒普法宣传为工作抓手,全面推进昌江法院禁毒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公开宣判活动现场

4月24日上午,昌江县法院开展禁毒开放日活动,依法公开宣判1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妹、符某光、肖某风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为进一步扩大禁毒法治宣传,昌江法院提前向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和民族中学等单位发出邀请函,宣判现场共有50余人到场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被告人符某光三次向莫某富(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冰毒后,再卖给肖某风,二人交易地点都是在海口市琼山区某KTV附近肖某风和李某妹的出租屋中,每包毒品交易价格为750元。

2019年5月至7月,吸毒人员邱某(另案处理)多次联系被告人肖某风购买毒品,肖某风三次在其租住的屋内将毒品冰毒贩卖给邱某,双方进行毒品交易后还在屋内一同吸食。三次毒品交易的金额分别为1500元、1500元、750元。

2019年5月18日,被告人肖某风和被告人李某妹在海口市琼山区某公寓租了一间出租屋,之后肖某风和李某妹便一直在该出租屋居住至被抓获。期间,肖某风和李某妹十余次在该出租屋容留莫某富、符某光、邱某吸毒。

另查明,被告人符某光、肖某风、李某妹均系被动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光、肖某风各三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肖某风、李某妹十余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肖某风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酌情从重处罚。肖某风、李某妹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属坦白,依法均可从轻处罚。庭前,李某妹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3000元。被告人符某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李某妹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下一步,昌江法院将落实落细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同时,持续加大以案释法,通过公开宣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禁毒防毒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净化昌江社会环境,掀起新一轮禁毒热潮,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昌江“山海黎乡大花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赵虹、林小映、方磊)

(责编:李浩蓉、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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