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开始

2020年05月13日10:50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推动全市移风易俗工作进程,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守正创新,以文化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文艺作品。

一、征集主题

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征集时间

2020年5月12日至6月12日。过期报送无效。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品内容要紧扣乡风文明主题,富有本地特色,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形象、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力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表达作者对“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认识和理解。

(二)作品要反映我市乡风文明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发生的可喜变化。反映乡风文明宣传方面的新经验、新措施;反映移风易俗工作的新变化、新成果;

(三)本次征集活动作品形式为歌谣及绘本,包括歌谣、顺口溜、快板、说唱、诗歌、绘画、民间艺术作品等。歌谣类黎苗汉语作品均可,数量不限。

(四)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作品类别、格式要求

1、乡风文明绘本。即美术类作品,范围为中国画、漫画等体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写明作者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作品画面上写清作者姓名;作品如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

2、乡风文明歌谣。即声乐传唱类作品,范围为歌谣、顺口溜、快板、说唱等,内容限制在500字以内。作品需符合贴近群众、导向正确、易于传唱。作品可以顺口溜、打油诗等形式表现。作品要能适应基层乡风文明文艺二度创作(演出)的需要。所有作品均需在作品后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

五、表彰奖励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评选出主题鲜明突出,思想健康,导向正确,寓意深刻,弘扬和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优秀作品,获奖作品均有证书及物质奖励。两类作品分别评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5名、第三名10名,优秀奖20名,分别给予奖金第一名奖2000元整、第二名奖1000元整、第三名奖500元整、优秀奖奖《大圣说》图册。

评选结果将在“海南五指山宣传”、“文明五指山”微信公众号、“我爱五指山”客户端等平台发布。同时,优秀作品将在“海南五指山宣传”、“文明五指山”公众号“我爱五指山”客户端展播并择优向省相关文艺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推荐发表。

六、作品报送时间与地点

参评者需填写授权书和参评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并报送至五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电子稿件可打包发送至五指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箱(授权书和参评作品登记表需打印填写扫描),邮件标题格式为“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作品类别—作品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五指山市奥雅二横路老就业局四楼文明办

邮箱:wzswmb@163.com

联系电话:86631293

七、其他事项

(一)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参评作品应内容完整,投稿不符合作品形式及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三)参评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四)参评者必须拥有参评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评者负责。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五)主办单位对参评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权和向上级组织报送参评的权利,如在上级评选中获奖,一切奖励归参评者所有,主办单位不另付报酬。

(六)参评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评,即表示完全接受参评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供稿)

(责编:刘杨、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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