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于迅建议:加快建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制度

刘操

2020年05月22日08:15  来源:海南日报
 

  “应在国家层面统筹建立综合性生态补偿制度”

  “出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实施方案》”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于迅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加快建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制度。

  提案提出,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社区”因其发展机会受到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建设要求限制,应在国家层面统筹建立综合性生态补偿制度。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试点肩负着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累经验,为我国国家公园建设提供范例的使命,建议财政部会同国家林草局研究建立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制度,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探索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新模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当地居民脱贫致富,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于迅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现有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基础上,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作为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地区,加大对海南热带雨林保护和建设的专项补偿补助,增加天然林保护工程投资,建设热带雨林生物走廊带,开展热带雨林修复工程,兴建野生保护动物食物源基地,实施生态移民、生态环境保护直接权益损失补偿、帮助地方发展经济等;设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统筹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生态补偿的同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市场交易模式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模式,积极引导促进国家公园生态补偿中的市场化交易,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资金保障机制。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公益资金共同参与国家公园建设。

  于迅还建议,出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明确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和主要任务措施。重点对国家公园范围内常住居民,依据其所拥有的生态资源不同,实行多渠道、多形式生态补偿。其中包括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的严格保护区、生态保育区以及其他生态脆弱和敏感区域内居民实施生态搬迁,对国家公园范围内常住居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直接权益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以在工作岗位安排上优先选择当地居民等方式解决居民的后续生计问题,加强生态补偿效益评估,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

(责编:李浩蓉、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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