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法院为21名外地农民工讨回劳务费45万余元 

2020年06月13日13:13  
 

日前,乐东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涉及21名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拖欠半年之久的45万余元劳务费。

原告刘某、蔡某等21名农民工与被告李某系老乡,于2019年12月到被告公司所承包的基地从事水稻育种种植工作。工作结束后,被告拖欠21名原告近半年的工资,造成21名原告一直滞留海南。5月21日,21名原告到乐东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并与被告达成协议,但此后,被告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6月1日,21名农民工将被告李某诉至乐东法院。乐东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之后,立案庭法官在仔细审核案件材料并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立即进行调解。在法官的协调下,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同意当庭拿出63000元,其中的21000元作为农民工滞留期间生活费补偿,剩余42000元作为拖欠工资的一部分偿还。对于剩余所拖欠工资,21名原告考虑到被告实际困难,也同意其分期履行。

据悉,近年来,乐东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涉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加强涉农维权非诉机制建设,充分运用诉前调解、速裁、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帮助农民工实现合法权益。(来源: 掌上乐东  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孙宗志)

(责编:刘杨、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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