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有奖最高10万元

2020年06月15日18:02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6月15日电(王硕)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了解到,6月15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奖励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动和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在核实后,将对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通告》明确,对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奖励,实行现金奖励方式,按照线索等级认定,确定奖励金额:一级线索:指为侦破邪教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二级线索:指为侦破邪教案件提供重大作用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3万元;三级线索:指为侦破邪教案件提供重要作用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000元。对群众现场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邪教人员违法犯罪现行的,参照举报奖励标准提高等级给予奖励,奖励人民币5000至2万元。

根据《通告》相关规定,奖励举报应当同时符合: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各级公安机关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同时,奖励举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举报者应当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的,应当奖励;联名举报的,按一次性奖励经费总额分摊奖励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同一线索或案件有多人检举揭发同一对象的,奖励最先检举揭发者;举报人要求保密或不愿透露姓名的,各级公安机关应为其保密。不愿接受奖励的,可尊重举报人的意愿;对举报属实人员进行奖励。

举报方式: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拨打涉邪教犯罪线索奖励办公室举报电话(68836385 )举报;

(三)当面举报:可直接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举报;

(四)信件举报:可邮寄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五)当场抓获扭送:抓获扭送的,就近交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举报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回复核实结果和通知领奖。

(责编:李浩蓉、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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