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新时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自贸港建设作出进度贡献,6月24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万宁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3起案件的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不等,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被告人黄某清一案中,黄某清与同案人符某儿(已判刑)向吸毒人员陈某贩卖价值1400元人民币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当场扣押到符某儿11包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份,共净重0.48克;扣押到贩卖交付给陈某的1包毒品检出海洛因成份,净重0.94克。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黄某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陈某仔一案中,被告人陈某仔贩卖3包毒品予下线卖家王某丰(已判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李某信、严某虎贩卖毒品一案中,严某虎与李某信两人通过微信转账、电话联系和线下交易的方式向吸毒人员何某冰贩卖毒品,其中被告人严某虎贩卖毒品三次,属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李某信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当天法院还邀请了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参以及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代表加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此次集中宣判,旨在严厉打击贩毒活动,坚决摧毁贩毒网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共同维护全市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