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因疫情无法复工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救助金

2020年08月07日22:07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原标题:民政部:因疫情无法复工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救助金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今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如何保障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如何发展社区服务促进就业?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越良表示,为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基本生活,民政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摸排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在发展社区服务促进就业方面,民政部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开发社区服务业就业岗位,引导居民多渠道灵活就业。

  陈越良强调,为扩大社区服务业就业容量,民政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指导方案,要求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生病例的社区要支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超市、便利店、菜店和美容美发、洗染、维修等社区生活性服务网点恢复营业保就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加大对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明确提出各地组织社区服务人员招聘时可将相关名额向湖北高校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倾斜。此次又进一步要求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

  在强化社区服务业就业支持方面,陈越良介绍,民政部指导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现病例的社区恢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站点开发,优先提供政务事项办理、就业信息咨询,图书外借归还等服务项目。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印发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新,重点围绕“互联网+”、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组织专项培训。

  同时,优化社区服务业就业环境,指导各地加大对湖北籍创业人员创办城乡社区服务类机构或企业的支持,要求有条件的地区为其提供场地。陈越良表示,此次又进一步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下一步,民政部将牵头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社区服务提档升级,为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兴业乐业创造条件。(孟植良 陈江鹭)

(责编:刘阳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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