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海南生活垃圾处理告别“填埋时代”

2020年12月31日17:53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12月31日电(樊欢迪)2021年1月1日起,海南省内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这是12月31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了解到的消息。

那么,全省的生活垃圾可以完全进行焚烧处理吗?据介绍,海口三期焚烧发电项目、文昌和琼海二期焚烧发电项目已于12月28日点火运营,这意味着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1575吨/日。而目前海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999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处理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虹表示,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的提升,为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打下坚实基础和提供条件。

各市县的生活垃圾都去哪里呢?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就近和处理能力匹配原则,生活垃圾一律转运到相应的焚烧发电厂处理,根据各市县之间的运输距离、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等因素,实行全省垃圾焚烧服务统筹安排,按照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的原则,确保全省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全部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运营一段时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焚烧厂的服务范围进行微调。

如果市民发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未经批准擅自接收生活垃圾,可以向住建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各市县还将对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筛分减量处理,对筛分出的生活垃圾,能进焚烧厂焚烧的进厂焚烧、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减少填埋场库容和渗滤液产生,逐步消纳填埋场存量垃圾。

目前,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海口、三亚、三沙、儋州从10月1日已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工作,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的浓厚氛围。

海南垃圾分类接下来如何推进?海南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虹介绍,首先将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安全运行实行专业化监管。同时适时启动焚烧发电设施扩建,确保处理能力任何时候都有一定冗余。此外还将推动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争取更多群众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责编:潘惠文、王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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