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倡导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2021年01月21日10:55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1月21日电(孟凡盛) 寒假开启,假日期间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骑乘电动车追逐竞技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针对事故隐患突出的现象,1月21日,海南省公安厅部署各地公安交警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严查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骑行电动车超员载人、套开网约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动员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假期交通安全监管,海南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倡导家长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致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中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年关将至,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1、请家长朋友们自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斑马线、各行其道、标志标线、驾驶汽车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规范停车、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等交通安全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2、请您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寒假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不无证驾驶摩托车、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货车、不乘坐三轮车。

3、教育孩子们出行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注意靠右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走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

4、根据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搭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上合规的安全头盔。

安全无小事!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合力培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1日

(责编:潘惠文、王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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