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规局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021年01月25日09:02  
 

 1月22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儋州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与那大镇人民政府、兰洋镇人民政府举行有关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记者从会议获悉,本次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开展调查或补充调查,在严格执行宅基地“ 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确权登记。对乱占滥用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建房、小产权房等不予登记。确权登记范围包括那大镇、和庆镇、兰洋镇、南丰镇、大成镇、雅星镇、海头镇、白马井镇、排浦镇、东成镇、中和镇、新州镇、王五镇、光村镇、木棠镇、峨蔓镇16个镇所辖村庄。

据了解,各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组,在各村统一受理登记发证工作。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及资料。经核实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贴公示(期限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法予以登记,颁发农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期间,不收取测量费、登记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工作经费全部由市财政保障,不增加群众负担。

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和各镇政府将采取依法规范、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方式,妥善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维护农民的土地、房屋财产权,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确保2021年底完成全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实现数据汇交到省和国家数据库,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儋州融媒全媒体/ 覃凯)    

(责编:陈海燕、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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