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建“家门—校门”公交出行示范线路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家门—校门”公交出行示范线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自8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门—校门”公交出行示范线路创建活动,努力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有效维护中小学生群体公共交通出行安全。
根据方案,到2021年年底前,海口、三亚至少要创建4条客运线路(其中公交客运线路、农村客运班线各2条),其他市县(洋浦)至少创建2条客运线路(其中公交客运线路、农村客运班线各1条),已实现乡镇、建制村100%通公交车的市县,不作农村客运班线要求。
为确保方案有效顺利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学生出行需求;通过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意见、实地察看预测、民意调查统计等方式,收集分析有关客运线路沿途中小学生上放学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流量、流向、流时等数据信息;要认真研究制定示范线路创建方案,确定示范线路,规范设置停靠站点,规范设置标有“中小学生交通出行服务”文字的线路途经停靠站牌,完善示范线路经营配套设施。
方案强调,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联合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园宣传开通“家门—校门”公交出行示范线路的重要意义,介绍线路设置、时间安排及乘车注意事项,进一步普及公共交通出行的安全知识;在此基础上,优化运营组织,规范示范线路交通运输服务经营,通过分析查找运输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和优化经营服务,确保示范线路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中小学生公共交通出行提供优质、安全的运输服务。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将指导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动态监管,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督促经营企业通过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对示范线路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控,密切关注中小学生乘坐车辆运输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发班密度、途经时间等经营事项,满足中小学生群体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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